- 索引号:006382986K/2021-1847222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24
- 公开日期:2021-08-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镇公职人员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境内时有本土聚集性疫情出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压力持续存在。开展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构筑群体免疫屏障仍是当前最经济、最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最新要求,9月底前要完成92%的18岁以上人群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加快推进我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全镇公职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自查,摸清接种底数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自查,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公职人员以及单位临聘人员的接种情况。详细记录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接种时间、接种剂次、接种禁忌证明等信息(附件1),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
二、查漏补缺,限期完成全员接种
各单位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除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确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外,必须实现全员接种,“应接尽接”。未接种人员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工作,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数据统计汇总,并填报汇总表(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送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
三、示范带动,发挥引领作用
全镇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共产党员、“两代表一委员”要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督促家庭成员限期完成接种,并积极宣传引导身边亲朋好友、邻居及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四、严格督查,确保“应接尽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须承担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本辖区和本部门无接种禁忌症但未完成接种者,应督促限期接种,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将于近期针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疫苗接种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将予以全镇通报,对不落实接种信息自查和督促接种的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台账
2.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
禹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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