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1-1812961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01
  • 公开日期:2021-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4-01 09:53
浏览量:1 | | | |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禹山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确保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工作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办法和形式

村(社区)考核以百分制为单位,以系统后台合格村(社区)月办件量统计并纳入全县排名。考核采取月考核,月通报和参考平时工作配合完成度的形式进行。 

三、考核具体内容

1.镇、村(社区)窗口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指南、宣传资料等摆放整齐,资料不全,摆放杂乱、不整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对“一门式”各类设备应保管完善,挪作他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3分;造成设备遗失或损坏的每次扣10分。

2.镇、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日必须在岗在位,工作日无故缺岗或代班人员无法进行综合受理的,实地督查或监控抽查发现一次扣3分;被省市县检查发现有缺岗现象的,一次扣5分;窗口必须提供优质服务,抽查发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能独立进行事项办理的,每次扣2分;窗口工作人员被举报投诉的,或在“好差评”系统中出现差评的,经核实为受理人过错的,每次扣5分;被省市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3.所有“一门式”全覆盖已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及证明类、咨询类事项必须在“一门式”全覆盖平台进行办理,村(社区)月平均办件量不得少于400件,每少10件扣2分。

4.镇、村(社区)窗口未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每次扣5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事项的,每次扣5分;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办件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并全县通报批评(以前已办件现进行二次录入的暂不作为虚假办件对待)。

5.镇、村(社区)综合受理窗口成功创建市县示范点或现场点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市、县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5、4、3分。

6.“岳办岳好”APP推广工作必须在4月份全面完成,未完成的扣10分。

四、考核奖励方式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基层公共服务系统后台每月对各村(社区)实际办件量进行统计并全县排名,对排名前20名的村(社区)每月奖励500元,排名21—60名的每月奖励300元。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暂不纳入奖励范围。

五、考核结果运用

该项工作纳入村(社区)、部门单位年度班子建设、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对未完成工作任务且全县排名150名后的村(社区),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对镇窗口单位,未按要求完成落实工作要求的,取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评先评优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