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18-145887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01
- 公开日期:2018-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政办发〔2018〕70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当前正值秋收,是水稻、棉花、油菜、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多发季节。秸杆、垃圾露天焚烧正严重影响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为解决当前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坚决打赢全镇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责任。镇农技中心、林建站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必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禁烧主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广播、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墙体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小会议、乡村舞台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机动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秋收的关键时段实行24小时轮岗值班,发现焚烧火点及时扑灭。镇农技中心、林建站应加强指导、督促。
四、依法从严查处。对露天焚烧秸杆、垃圾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因焚烧秸杆、垃圾引发火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涉嫌犯罪的,必须立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禁烧工作不力,辖区内秸杆、垃圾露天焚烧范围持续扩大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组织实施在全镇范围内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成立禹山镇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巡查管控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先兵
副组长:汤文辉(常务副组长) 朱 维
成 员:董飞雄 孙石峰 各村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技中心,由孙石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秸秆禁烧承诺书
2.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
秸秆禁烧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保护大气环境,打赢全县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本人自愿做到:
1.自觉采取粉碎还田、堆沤处理、覆盖还田等方式处理农作物秸秆。
2.及时收集、清运多余秸秆,多途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随意堆放,不将秸秆弃置河道沟渠。
3.认真做好家人、亲朋、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焚烧乱弃农作物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
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若本人承包(或流转)耕作的田块(土地)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自愿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放弃所有农业类项目扶持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1.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2.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3.秸秆是个宝,焚烧可惜了
4.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5.禁止秸秆焚烧,还我碧水蓝天
6.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7.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8.秸秆利用能挣钱,露天焚烧要罚钱
9.秸秆焚烧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10.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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