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17-1307492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17
- 公开日期:2017-02-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政办发[2017]5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全镇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2017年以来,我市连续报告多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病毒的传播途径仍是由禽到人。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 ,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做好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务必要准确判断和把握当前疫情形势,绝不能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努力把各项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时间安排与目标任务
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2017年2月15日开始,3月31日结束。按照省市县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配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
三、重点工作与防控措施
1、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和疫苗管理制度。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的管理,对本辖区内的畜禽要建立完整的防疫档案,并指定专人监督落实养殖场规范填写免疫入户册、按规定要求配戴耳标。同时,要保证疫苗在冷藏条件下运输和冷藏和冷冻条件下贮存,确保疫苗质量。
2、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管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饲养环节的防疫监管,有效降低规模养殖场发病风险。一要加强技术指导,完善健全免疫程序、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二要切实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做好生物安全措施,养殖区域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坚决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同时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切实加强对新补栏的畜禽的隔离观察,确保新购进和新补栏畜禽无疫病方可进场饲养。
3、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动物防疫员要严格按照日常监测与应免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要加大对种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频次;对于口蹄疫,要重点加强对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的监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规定上报,严禁瞒报、迟报和不按规定程序报告。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排查,一旦发现可疑疫情或检测出阳性样品,要及时送上级检测部门进一步诊断。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4、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规模养殖场要进一步加强防疫设施,积极改善防疫条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切实落实产地报检制度。动物防疫站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必须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要严格执行准调管理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性疫情发生;对逃避和拒绝检疫的,要依法从严惩处。要加强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坚决执行病死畜禽处置技术规范,确保全镇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5、加强疫情管理,认真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护服装等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抓好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1、明确责任。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指挥所,由党委书记姚书茂任政委,镇长胡先兵任指挥长,党委委员朱维任副指挥长,动物防疫站全体工作人员、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动物防疫站站长戴方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动物防疫站。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
2、加强考核。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各村(社区)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记录是否真实,耳标是否佩戴。对防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镇动物防疫站要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赴各村(社区),到组入户检查督促防疫工作。春季防疫结束后,镇政府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进行专项考核。凡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禹山镇2017年动物防疫及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考核细则
2017年2月17日
禹山镇2017年动物防疫
及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将动物防疫及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纳入综合考评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动物防疫及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动物防疫工作任务与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100分)
(一)动物防疫工作(60分)
1、上级会议精神贯彻情况(10分)。及时召开会议,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记满分(主要查会议记录、讲话稿、宣传标语等)。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2、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5分)。成立组织机构记满分,没有的不记分。
3、组建防疫专业队伍,实行村干部包组包户(10分)。已落实的记满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4、免疫密度(20分)。确保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卡张贴、免疫标识佩带率达到100%的记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5、重大动物疫情(15分)。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与流行的记满分,有不记分。
(二)畜禽禁养、退养、限养工作(40分)
1、按要求完成禁养、退养、限养工作任务(20分)。禁养区范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退养任务的,每户扣10分,扣完为止。
2、严格落实禁养区、退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20分)。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新增、扩建规模养殖场的不记分。
三、考核程序与结果运用
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所督查结果为依据,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年终依照平时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并作为年度千分制考核依据。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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