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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6-30
  • 公开日期:2025-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禹山镇   2025-06-3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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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禹山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30

 


禹山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罗雯牵头,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思路具体负责,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市监所、自然资源所、南山中学、各村(社区)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室设镇应急办,刘佳琪担任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聚焦全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构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粉尘涉爆、特种设备、有限空间、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整治对象的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问题

1.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为主)方面  

1)无证无照、证照不齐、证照过期从事成品油经营、仓储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2)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和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3)违法向流动加油车(船)供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4)在建筑工地、物流集散地、厂矿企业、仓储、批发单位等场所私设加油装置对外经营成品油和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

5)通过添加其他成分与车用燃油进行混兑,以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清洁燃料、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进行违规经营、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行为;

6)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等违法行为;

7)走私成品油的行为;

8)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等行为;

9)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10)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烟花爆竹方面  

1)非法组织生产的;

2)非法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   

3)非法违法经营礼花弹等A、B级产品的;“黑老大”“鱼雷王”、超规格“大炮”等违禁品的;  

4)非法储存、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产品的;

5)店外摆放、超量储存的;

6)非法零售店。  

3.非煤矿山方面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勘探,或以采代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建设和生产,或以采代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非煤矿山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4.交通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非客运车违法载人的;  

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7)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5.建筑施工和燃气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5)燃气及燃气管道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6.工贸行业

1)超登记、许可或审批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或厂房、仓库、车间、大棚等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不按规定报或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治理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监管执法的。

7.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8.消防安全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上旬

各村(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公开违法犯罪行为和阶段性成果,发动舆论力量,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环境,促进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7月中旬-9月下旬

各村(社区)、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分类处置。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0月上旬

全镇要以“打非治违”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体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成果,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反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设立举报电话,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7日前将本月“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打非治违”工作专班。重大情况和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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