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2-197356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26
- 公开日期:2022-07-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禹山镇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了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有效化解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突出风险隐患,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华容县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和相关领导指示精神,禹山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镇开展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禹山镇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禹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钢任组长,镇党委委员蔡锦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剑(常务)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公路站、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以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刘佳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低速电动车(含二、三、四轮电动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
三、整治重点
1、低速电动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非法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等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非法加装企具等非法改装以及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7月5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在宣传动员阶段,镇宣传线对开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7月5日至9月2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大力整治,通过集中治理,使我镇的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对各自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在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必须向整治行动办公室定期报送活动信息及进展情况,于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镇安监办牵头,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面包车、拖拉机车辆(以下简称“六种”车辆)违法载人的集中整治。要明确各村(社区)是“六种”车辆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大力配合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对辖区“六种”车辆进行管理。各村(社区)要召集村(组)负责人召开“六种”车辆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将农村“六种”车辆管理列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延伸到各村(组)。一是各村(社区)要对“六种”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弄清底数。二是由各村(社区)村干部负责,深入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禁止农用车辆载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六种”车辆所有人挂牌、考证,并及时有效劝阻“六种”车辆逢集、赶会违法载人的行为。三是在集中整治中,各村(社区)要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广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和醒目位置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图画,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农村驾驶人的持证率,提高“六种”车辆纳管率,减少农村“六种”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低速电动车整治。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警及各村(社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摸清低速电动车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无证无照经营户)底数过程中,发现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无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对无牌无证、拼装、非标低速电动车非法车辆,一律坚决清除出运输市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对维护我镇交通秩序,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和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地方或单位,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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