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2-193642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20
- 公开日期:2022-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蔬菜标准腌制池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禹山镇蔬菜标准腌制池建设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禹山镇蔬菜标准腌制池建设方案
为有效治理蔬菜腌制废水污染,确保蔬菜腌制安全卫生,促进我镇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对全镇蔬菜标准腌制池进行集中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集中建池与污染治理、企业发展有机结合,按照明确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境治理的要求,全面推进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建设,进一步推动蔬菜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明确主体。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建设由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为主,村级做好协调。
2.合理布局。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建设既要兼顾蔬菜加工企业现有可用建设用地布局,又要考虑蔬菜产业长远发展需要。每个蔬菜加工企业原则上只建设1个标准池腌制点,并要尽可能集中,今后集中建池区域外一律不准再开挖临时腌制窖池,对擅自开挖的将提请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集中建设的标准腌制池区域原则上必须具备纳管排放条件。
3.规范建池。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区域必须按照一定规范标准实施建设,区域周边要采用防护隔离设施进行隔离,在醒目位置采用一定标识进行提醒告知。
4.环境治理。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区域必须考虑后期环境治理配套设施,必须有解决蔬菜腌制废水的有效措施,确保集中建池后不产生新的污染源。
三、工作目标
1.促使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蔬菜标准腌制池 116个,做到集中腌制、有序腌制、规范腌制,确保我镇各项环保政策和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2.促使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遵守污水入网和装运制度,确保我镇的蔬菜标准腌制池污水不外流、不乱排、 不偷排,确保我镇蔬菜加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3.促使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加工污水100%收集入网,确保不发生因蔬菜加工污水外排而造成群众上访。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我镇蔬菜标准腌制池建设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22 年 4 月底前)。
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监所、自然资源所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含企业)可用于建设标准腌制池用地进行全面摸底,了解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大户建设标准腌制池的意愿,并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 5 月至 11 月)。
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行动计划,抽调和组织人力,采取行动全面开展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完成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 年 12 月)。
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应对照预期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市监所须认真总结此次工作情况及成效,形成台账资料,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保障
1.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刘钢任组长,董飞雄(常务)、蔡锦勇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监所、环保站、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的蔬菜标准腌制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要建立村书记、企业或主体法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村协管人员和各蔬菜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管同志要做到专人专管、权责到位;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蔬菜标准腌制池建设工作的服务与指导,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标准完成蔬菜标准腌制池集中建设任务。
2.宣传发动。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全镇上下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偷排、漏排蔬菜加工污水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和处罚。
3.强化落实。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建池业主协调好征(租)用土地等相关工作;镇有关部门要协助建池业主做好规划布局和环境治理指导工作,督促建池业主实施规 范化建设;镇专班常态督导督查,对动作迟缓、推进不力或造成后果的要第一时间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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