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0-1768381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21
- 公开日期:2020-11-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政办发〔2020〕63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禹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11月21日
禹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湘农发〔2020〕64号),县人居环境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实现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良好开局,落实省市县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关于“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一基础、五行动”,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深入开展以“防疫情、奔小康、迎新春”为主题,以“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着重解决污水乱排乱放、乱搭乱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家庭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促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总体水平进一步跃升,保障我镇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推进乡村振兴质量更优、成色更足。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废弃杂物。全面清理归置村域特别是公路两侧、村内巷道、公共活动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农房周边的各类建筑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大力整治村内农户生产资料、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二)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内河塘沟渠等各类水体障碍物、漂浮物和堤岸堆积的各类垃圾,推进河塘沟渠清淤和生态化治理。排查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修复破损设施设备,对排放不达标的及时整改。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得到有效治理,村庄水环境持续向好。
(三)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内畜禽散养行为,做到饲养布局合理、人畜分离,及时清理畜禽粪污,引导文明养犬,保持村庄环境常态整洁。
(四)整治乱贴乱画。全面整治集镇村庄外墙立面、电杆、树木各种张贴、喷涂的非法小广告、废弃宣传标语,进一步规范设置广告和招牌。
(五)整治私搭乱建。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保障合法权益基础上,依法依规拆除空心房、零散房、危险房、违建房、私搭乱建棚亭及残垣断壁,拆除整治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猪圈牛栏鸡舍、破损遮棚。
(六)整治私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要求,全面整治“三线”(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重点治理乱接乱牵、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
(七)提升垃圾分类效果。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厨余垃圾就地堆沤,可回收垃圾分类并资源化利用,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并妥善处理,不可回收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八)提升改厕服务质量。稳步推行旱厕清零行动,逐步消除农村早厕、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不断强化和规范整村推进过程中的“首厕过关制”,对已改(新)建农村户(公)用厕所实行网格化管理。三格式化粪池管护到位,着力解决黑灰水分流问题,确保发挥厌氧发酵功能作用,逐步实现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同步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九)提升村庄和庭院“四化”水平。进一步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落实日常保洁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不断提升村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健全“门前三包”等制度,倡导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推动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和评选活动,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
(十)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聚焦乡村日常生活细节,抓住文明“关键小节”,践行节约就餐、移风易俗等文明生活理念。推广“公筷公勺”使用知识,推动公筷行动走进乡村百姓家。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双提升”。冬季气温降低,一些疾病易发,要把“百日行动”与爱国卫生运动有机结合,组织群众加大清理死角盲区力度,有效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
三、组织实施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启动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中下旬至2021年2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中下旬)。各村(社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明确专班,迅速推进。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会议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紧扣“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干道沿线、路旁水边、田间地头、室内户外、养殖场地整治标准,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结合镇级交办的各类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形成重点问题清单和整改推进清单。请各村(社区)于12月12日前将重点问题清单和整改推进清单汇总报镇人居环境指挥所。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2月底)。各村(社区)要对归纳列出的整改推进清单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分类分层分批开展集中攻坚落实。坚持挂图作战、对图销号,实现攻坚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务必取得实在成效。要注重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发生原因,有的放矢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或反弹。
(四)成果巩固阶段(2021年2月底前)。持续巩固深化“百日行动”成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搞选择性排查整改,警惕和防止“过关心态”。注重舆情反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回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条例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各村(社区)支村两委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列入近期重要议事内容,总支书记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参战。村(社区)要发挥“一线作战部”作用,抓好具体落实。支村两委要抓党建促整治,发动和带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村村响,广泛宣传实施“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先进典型。注重发挥支村两委党组织、志愿者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挂“流动红旗”、评“文明家庭”、创“美丽庭院”活动。建立问题台账制,实行挂牌督导、销号管理。在村(社区)排查整治基础上,镇人居环境指挥所进行全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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