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18-130988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12
- 公开日期:2018-03-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政办发〔2018〕8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现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参保缴费率93%以上(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 缴费标准和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十四个档次。
三、 缴费方式
1.参保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代理点缴费。
2.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注册后进行自主缴费或
代理他人缴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书记牵头,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人社站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征缴管理。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对参保缴费的指导和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题会,利用广播会、专栏,有针对性上门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五)严格执行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评,对按时完成基金征缴工作的村、社区按照参保人数给予经费奖补。4月10日止未完成参保任务的村、社区在千分制考核中扣分值的50%,并取销经费奖补。
附件: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分配表
2018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