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2-1948120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0
- 公开日期:2022-05-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禹山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04月24日
禹山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
实 施 方 案
根据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禹山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剑
成 员:高孝君 刘佳琪 王志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佳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
成立禹山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办公地点设镇道路安全办,张剑任站长,王志忠、高孝君任交通安全管理员。各村(社区)设立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由镇财政落实相关经费。
(二)建设标准
1.各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原则上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具备条件的经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批准可以设置多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在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的指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交通安全劝导站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三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有条件的可配置视频监控设备。
3. 交通安全劝导站人员配置。劝导站站长原则上由各村(社区)总支书记担任。每个劝导站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应当配置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牌、工作包等随身装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装备。
三、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具备条件的,可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内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
5.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劝导站和劝导员工作情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主要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1.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利用乡村“村村响”、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5.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执导,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职能分工与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道路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将农村“两站两员”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真正把“两站两员”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走过场和虚假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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