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0-1737928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20
  • 公开日期:2020-08-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山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0-08-20 10:29
浏览量:1 | | | |

 

 

 

禹政发〔2020〕4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禹山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迅速遵照实施。

 

 

华容县禹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禹山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华脱指办关于印发<华容县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脱指办〔202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拉动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激发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我镇贫困户农产品消费渠道,着力提升贫困户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质优价不优、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促进我镇贫困户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有效对接,形成持续稳定、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推动我镇贫困户农特产品较好的融入市场,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在全镇17个村(社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连同一般农户的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为主要方式,鼓励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企事业组织、社会组织等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要协调社会各个层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消费扶贫落地见效,真正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1.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鼓励引导镇机关食堂、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中小学校、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镇的扶贫农副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2.开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对接活动。发挥镇域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对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及来源标注等,再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3.开展扶贫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组织镇内的特色农产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的产品交易博览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集中展示推介我镇扶贫特色产品。

4.开展农贸市场直销活动。适时在镇域内集中开展扶贫产品展销会,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不断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同时,在集贸市场开辟扶贫产品专区,销售扶贫农副产品,并给予减免摊位费的优惠措施。

5.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发挥“农村E邮”、淘宝网站等扎根农村前沿的作用,推销扶贫特色产品,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促销。

6.开展帮扶单位助销活动。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等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贫困户的扶贫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消费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汤文辉任组长,乐素美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扶贫办、党建办、教育联校、卫生院、工会、综合执法大队、市监所等基层站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拓任办公室主任,科学谋划、主动介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2.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各结对帮扶人要结合帮扶贫困户情况,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农产品采集的内容、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完成农产品供需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全镇消费扶贫农产品供需情况登记汇总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线要加强对外沟通对接,加大消费扶贫和农产品外宣力度,鼓励群众在各平台上宣传推广农产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提高消费扶贫的社会影响力和农产品的知名度。同时,由镇扶贫办选出一批消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表彰,引领带动全镇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