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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7-13
  • 公开日期:2018-07-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7-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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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政办发〔2018〕44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全面推行湖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镇湖泊保护管理,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禹山镇全面推行长制实施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12

 

                        

 

禹山镇全面推行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镇湖泊保护管理,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域内湖泊实现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湖泊管理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管理全面落实,主要湖泊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基本解决湖泊渍堤垃圾和黑臭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湖泊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镇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湖泊环境面貌显著改观,湖泊范围内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底无淤积、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无违章“七无”目标。湖泊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建立涵盖基础信息、实时水量水质数据等在内的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河湖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湖泊资源,正确处理湖泊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湖泊休养生息,维护湖泊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构建河湖管理新机制。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村(社区)是辖区内所有湖泊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

(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各湖泊具体实际,实行因施策,一河一策,系统治理,解决好湖泊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远有效。

(五)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城与农村发展需求,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水陆并重,城乡同治,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湖泊综合功能。

(六)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湖泊的良好氛围,健全湖泊管理保护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长制作用

、组织形式

根据我镇湖泊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湖泊级别和湖泊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长制”,覆盖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湖泊

(一)组织体系

镇党委、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镇党书记任第一河长,镇长任河长,党政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委员会成员由镇水管站、林业建设与规划环保站、公路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畜牧水产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镇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河长办)设水管站,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镇级湖泊设立湖长,村、组设立河段长、保洁员、巡查员。附件中明确的内湖、沟渠、水库、主要河流等纳入镇管范围。

未纳入管范围内的其他湖泊镇设立村级长,确定保洁员、巡查员。

全镇(二)型水库设库长,由防汛行政责任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

(1)委员会职责。研究决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结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矛盾,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长职责。第一长组织领导全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长负责指导、协调相应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督导下级长和有关单位履行职责;级河长负责组织所辖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河长制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指导下级长开展工作;长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长名单。

、主要任务

(一)统筹湖泊保护管理规划。在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流域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湖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逐步推进与湖泊环境有关的水利、农、国土、交通等部门规划多规合一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

(二)强化湖泊防洪保安管理进一步加强修、防、管“三位一体”管理工作。加强湖堤防管理。定期对辖区内湖泊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以及沿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加强湖泊疏浚工作确保湖泊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加强湖泊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危害湖泊行洪安全的物体;加强湖泊防洪保安。搞好湖泊水利建设,加强湖泊巡查防守,消除湖泊安全隐患,确保湖泊安全。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入排污口调查和监督管理,核定、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坚持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

(四)开展湖泊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湖泊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区,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现湖泊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根据上级要求,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完善治污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明确湖泊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企业污染、生活污染、水产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分线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河湖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入排污口综合治理。

(六)强化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湖泊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完善水资源管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规范成果发布。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整治期限和整措施。

(七)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湖泊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实施湖泊水系连通工程,保证湖泊基本生态用水和满足生态基流要求2020年,全镇湖泊生态基流满足度达到100%湖泊生态护岸比例达到85%

(八)抓好湖泊保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湖泊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湖泊、重监管”要求强化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建立湖泊保洁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区分段明确湖泊保洁任务目标,确保湖泊垃圾有专人及时清理,确保湖泊线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基本实现区域内岸上垃圾不入,确保貌加快好转

(九)严格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巡查制度,开展湖泊管护、涉工程、水域岸线、湖泊保洁日常巡查。实行水利、环保、渔政、畜牧、、国土、交通派出等部门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湖泊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完善湖泊保护管理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保护生态、管控结合、等效替代的原则,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建立湖泊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湖泊及堤防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明确湖泊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把实施长制,保护湖泊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编制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分级、分段设立河段长,镇党委建立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开展日常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严格考核问责。按照《湖南省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镇里建立完善办公室,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通报湖泊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湖泊巡查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以市场化模式培育湖泊社会化养护队伍,实行全方位、网格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村(社区)、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宣传栏广泛宣传河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长制实施工作成效。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河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1.禹山镇镇级湖长名单

2.镇管湖泊镇湖长名单湖长、村级湖长名单

                   

 

 

附件:1.禹山镇镇级湖长名单

镇级长名单和镇管湖泊村级湖长名单

一、 禹山镇级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一长:付祖云

镇级总湖长:胡先兵

镇级湖长:全金龙     汤文辉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罗江红

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邹正军

 

 

 

 

 

 

 

 

 

 

 


附件2:镇管湖泊镇湖长名单湖长、村级湖长名单

类别

序号

名称

镇级湖

村级湖长

责任单位

内湖

1

   

 

魏祥云、张余良刘绍广、李湘华、吴长发、陈忠恕

砂山村、松树岭村南竹村、南山村、华兴村、罗家嘴村

2

团  湖

 

苏宜富、王禹文

瓦圻村、终南村

3

全金龙

魏祥云、张余良

砂山村、松树岭村

4

北汊水库

胡先兵汤文辉

李雪峰、周雨祥、李湘华

老河口村、南、南山村

5

罗帐湖

朱维

吴长发、周雨祥、陈忠恕

华兴村、南岭村、罗家

6

中西湖

朱维

李雪峰、周雨祥、王晒民

老河口、南岭村、凤山村

水库

1

北汊水库

胡先兵汤文辉

李雪峰、周雨祥、李湘华

老河口村、南、南山村

2

禹山水库

罗嵩

刘绍广

南竹村

3

青山水库

罗嵩

晏建洪

青山村

4

砖头湾水库

罗嵩

鲁东胜

八岭村

5

八岭水库

罗嵩

鲁东胜

八岭村

6

终禹水库

罗嵩

王禹文

终南村

7

五谷水库

罗嵩

王禹文

终南村

8

李家湾水库

罗嵩

刘绍广

南竹村

9

雪花冲水库

罗嵩

郭定祥

建华村

10

周家庄水库

罗嵩

李湘华

南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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