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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11
  • 公开日期:2017-10-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10-1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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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政办发〔2017〕54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农村财务清理整顿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禹山镇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 10月11日

 


禹山镇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社区)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进行财务清理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巡视巡查工作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全镇各村(社区)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财务状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摸清家底、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其目的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促进农村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禹山镇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姚书茂任组长,人大主席帅勇、纪委书记书记罗嵩(常务)担任副组长,戴方良、陈志军、董飞雄、孔小平、华岚、汤建军、严肃、丰和平等为成员。

    三、清理整顿的时间、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 清理整顿的时间

2017年9月30日为村(社区)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财务封账日,本次清理整顿工作从今年10月16日起,原则上在10月19日前完成。

(二) 清理整顿的范围

1、2016年1月1日 至封账之日的村(社区)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的财务状况。 

2、本届及往届涉及财务问题的村(社区)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的相关成员。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1、有无侵占、挪用、坐支现金、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现象;

2、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折旧、出售、报废、毁损等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入账,是否有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非法转让、转卖等行为。 

3、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发生是否有据,票据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村级三公经费(差旅费、招待费、租车费)、报刊订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是否超标;

4、村干部工资及报酬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发包集体资源,土地交易、大额工程及采购是否通过镇三资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是否存在负债经营现象;

6、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是否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资金有无截留挪用,农业保险收入是否足额入账等问题;

7、专项资金(除转移支付及拨款以外的均属于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套取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8、其他应执行的财经纪律。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清理整顿对象

本次清理整顿对象为全镇17个(社区)及有财政拨款的站所部门。

(二)清理方式

各村(社区) 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在10月19日前开展自清自查,自行完成清理整顿,10月20日起再由镇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进行成果验收,对清理整顿不到位及发现突出问题的,将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审计单位自行负责。

各村(社区) 及有财政拨款的各站所部门要迅速开展自纠自查,认真整改。清理期间发现有违反收支二条线、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侵占村集体资产等行为的,将从严查处并追缴侵占的集体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违纪的移交镇纪委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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