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16-1141588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02
- 公开日期:2016-06-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进一步深化平安禹山建设
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禹山建房,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保持我镇综治民调工作市、县先进地位,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综治民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全市、全县群众满意度先进地位。
二、工作重点
1、扎实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今年,市、县综治委继续强化综治民调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乡镇和村场排名,各村场要把民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体镇村干部要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扎实开展全面走访,认真收集反馈诉求意见,解决或解释实际问题。确保走访面达到100%,号码正确率100%,诉求意见反馈率100%,民调问卷宣传到位率100%,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2、深化平安创建活动。①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突出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集资融资诈骗犯罪等重大案件,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破,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快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②挂牌督办一批诉求。由镇综治办牵头,将平时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逐一登记造册,按“一个诉求、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实行一对一包干到人,力争全部整治到位。③认真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按照评选流程,严格实行家庭申报、村民小组评议、村场集体评议、张榜公示、表彰授牌等程序,力争年内全镇评选2000户以上的平安家庭户。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影响校园周边安全的行为,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⑤加大信访处方和积案化解力度。要大力开展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严格执行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对信访积案、投诉积案、民生诉求积案,要再会商、再高度,确保妥善化解到位。
3、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①健全镇村组三级群防群治工作网络。镇一级由镇综治办牵头,督促各村场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基层群防群治的能力水平。村组一级,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联户岗,在重点路段和重要节假日开展轮流岗哨值勤活动,确保群防群治落到实处。②积极开展治安巡逻。在春节期间、上半年民调期间、下半年民调期间三个时段,组织派出所对钱各交通要道和人口聚焦地从晚上8点至12点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各村场要按分片开展区域巡逻,震慑犯罪,杜绝盗窃现象发生。③加强技防建设投入,争取在墟场和主要路口安装电子监控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了解方式方法。全省综治民调工作由省委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具体测评方法是按手机与座机1:1的比例,随机抽打200个电话进行访谈,其中县域区域抽打120个,其他乡镇抽打80个。全市综治民调工作由市委委托市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具体测评方法是每个乡镇抽打30个电话,其中手机21个,固定电话9个。县综治民调工作由县政法委负责,每村场抽打10个电话。调查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对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违法犯罪现象评价、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工作评价和平安创建评价等四大类14个测评小项。
2、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全体村场干部、全体办点干部要高度重视民调工作,认真落实好全镇安排的民调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各村场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综治民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办点干部为包干责任人。
3、要进一步孤儿明工作纪律。开展入户走访时,走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系列规定,入户过程中,要做到“五必访”:即对老上访户必访、重点对象户必访、案件当事人必访、弱势困难户必访、地方知名人士必访。
4、要进一步解决群众诉求。在走访中收集到的群众诉求意见,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诉求意见的农户要进行多次回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禹山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姚书茂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周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罗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余机关办点干部、各村场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为成员。各村场支部书记挂帅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落实好综治民调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督查考核。为提升民调效果,在上半年民调期间、下半年民调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点干部碰头会,由办点干部汇报本村民调情况。同时乡主要负责人将分片对各村场民调情况进行督查,乡综治办不定期对各村场民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严格奖惩兑现。在市、县督查期间,凡被市、县通报批评的,对办点干部、村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黄牌警告,并责令整改。在全县上半年组织的民调考核排名中,排名全县前10名的村场奖励3000元、排名前11名至20名的村场奖励2000元、排名前21名至30名的村场奖励1000元;对相应村场办点干部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在全县上半年组织的民调考核中排名200名以后的村场,将给予3000元的罚款,实行“黄牌警告”,办点干部给予500元的罚款(下半年奖惩办法根据村场合并情况另行制定)。凡被“黄牌警告”的村场(全县上半年排名在200名以后,被市、县督查通报批评的),在年度村场千分制考核中扣50分,对村场支部进行诫勉谈话;两次“黄牌警告”的, 对办点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处罚1000元,对村场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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