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16-1141586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02
- 公开日期:2016-06-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林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扎实推进全镇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年度林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所有村场、社区。
二、评分标准
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考核,重点核查项目及分值如下:
1、2016年度栽植任务完成情况(40分)。按照标准,全面完成镇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的计满分;完不成的,按照任务完成比例得分;没有新造林任务的单位,按本项目镇平均分值计分。
2、“三年绿化行动”开展以来的造林补植情况(20分)。近三年以来的造林地进行了补植,保存率在95%以上的,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华注公路补植实行以奖代投,补植成活后,按每株10元的标准补贴栽植工资,凡属镇里提供种苗造林,最终没有成活的,按每株100元予以罚款。
3、示范组、示范路打造情况(10分)。按照任务要求,村场完成了一个示范组(不少于20户)、一公里示范路的造林绿化、栽花种草任务的,计满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示范组、示范路由各村场在本办法下发之后3天内将名单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4、林木管护情况(10分)。林木栽植后明确了专人进行管护,签订了管护合同,并制作树立管护责任牌,保存率在85%以上的,计满分;没有安排管护人员,且林木保存率低于8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管护责任牌没有制作树立到位的,扣5分。
5、森林防火工作情况(15分)。按照责任状落实了护林员,宣传标语制作、张贴、防火扑救物质准备到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安排了专人防守,没有出现森林火警火灾的,计满分;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而出现了森林火警、火灾的,不计分。
6、秀美村场建设(5分)。2016年被明确为全镇秀美村场进行建设,并通过县级验收的,计5分,没有通过验收的,双倍扣分;历年来被评定为绿色村场、秀美村场,创建成果得到了巩固的,计3分;未参与创建的单位,不计分。
三、考核方式
全年共分两次考核,即栽植完成情况考核(时间为4月中下旬)、成活率与保存率考核(时间为10月下旬)。由镇林业线牵头组成专项考核组,统一标准进行考评计分。
四、表彰奖励
1、凡完成全年各项造林绿化任务,且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年度考核排名全镇前六位的,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一名,奖2000元;二等奖两名,各奖15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1000元。
2、对造林绿化、庭园美化有成效、有特色的示范组,经镇政府考核通过,每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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