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1-1861803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12
- 公开日期:2021-10-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政办发〔2021〕46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按照省市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针对免疫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确保秋季动物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秋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月下旬,全面启动春季集中免疫;10月中旬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免疫;11月初前完成小反刍兽疫免疫;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建立可靠的免疫屏障。
二、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屠户等进行全面排查,每周至少全面排查一次,覆盖面必须达到100%。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进行排查的时候,一定要实行“痕迹化”管理,0333330同时要做好个人的生物安全防护。在排查过程的中,一旦出现畜禽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严格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做好调运监管,广泛开展消毒灭源。
非洲猪瘟疫情大多是非法调运引起的。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调运监管。除用于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生猪调入我省。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对养殖场、家禽交易场所、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运载工具等重要环节进行集中全面消毒;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清洗消毒活动。严格落实交易市场消毒、清洗、休市制度,必要时采取集中休市消毒等措施。
四、严格做好检疫工作。
要严格现场检查及出证。一是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实施,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必须邻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官方兽医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要求,查验资料、开展临床检查,并留存视频或带有时间、地点标记的照片,其内容应包括检疫现场标志物(如养殖场户门牌号等)、养殖场有关人员、生猪耳标号抽查情况等。三是严格依法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对屠宰的生猪实施严格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印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准予上市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疫苗、消毒药品、人员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要提前储备和确保供应充足。防疫物资不足的,要抓紧补足补齐,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疫情。
六、规范疫苗等防疫物资管理。
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特别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
七、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制。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各畜禽养殖场户作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应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再由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点收集后转运至无害化处理中心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养殖户未及时报告或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将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八、做好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根据《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文件精神,华容县今年将要通过国家传播阻断标准验收,今年的牛羊化疗工作必须要在10月底前完成,在化疗过程中,要做到“五带”、“二坚持”:即带治疗登记册、带技术资料、带吡喹酮药物、带副反应处理药械、带宣传资料;坚持分村设点化疗,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头、送药到牛口、不服人不走,同时按要求做好台账登记。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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