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0-1771631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06
  • 公开日期:2020-10-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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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政办发〔2020〕36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操军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操军镇2020年村(社区)征兵任务分解表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操军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奖惩办法

为促进我镇2020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兵员质量和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上级征兵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操军镇征兵工作奖惩办法。

一、明确领导责任

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操军镇2020年村(社区)征兵任务分解表》的相关征兵任务完成本辖区的征兵工作任务。

二、明确具体任务

各村(社区)的具体征兵任务详情见附件《操军镇2020年村(社区)征兵任务分解表》。

三、明确奖惩办法

1.按照分解任务,每走一名在校大学生或者大学新生,党总支书记、分管负责人各奖现金1000元;每走一名大学毕业生,党总支书记、分管负责人各奖现金1500元;社区每走一名普兵,党总支书记、分管负责人各奖现金500元;以上奖励上不封顶。社区每走一名大学生,按照大学生走兵奖励标准执行。

2.按照分解任务没有完成征兵任务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管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附件:

操军镇2020年村(社区)征兵任务分解表

村(社区)

上县体检数

走兵任务数

备注

大学生

普兵

白莲村

2

1

 

 

湖城村

2

1

 

 

东港村

2

1

 

 

朝阳村

2

1

 

 

留仙村

2

1

 

 

麦子村

2

1

 

 

岳城村

2

1

 

 

永安村

2

1

 

 

太仙村

2

1

 

 

六合村

2

1

 

 

砚溪村

2

1

 

 

南岳庙

1

 

1

 

南华渡

1

 

1

 

合计

24

1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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