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9-1610785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24
- 公开日期:2019-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政办发〔2019〕35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2周年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加强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镇双拥模范镇创建成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全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国防”、“大双拥”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县烈士陵园、博物馆、明碧山革命烈士纪念地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华容手机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效应,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扬我镇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和先进典型,营造深厚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活动组织,积极帮困解难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在7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四个一”等系列拥军优属活动,即“送1封慰问信(7月30日之前)、开展1次集中走访(7月30日之前)召开1次座谈会(7月30日之前)、组织1次慰问活动(抗美援朝老复员400元/人;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200元/人,打卡发放;一般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100元/人,现金发放)。慰问信要由办点干部、村干部亲自送到对象家中;集中走访要深入对象家中进行政策宣传、了解现实状况;座谈会要依托“退役军人之家”或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将辖区内退役人员、现役军人(家属)凝聚起来,相互交心通气、形成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共识;帮困解难要突出重点、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帮困解难的对象由参加座谈会的退役军人民主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退役军人人数的5%,帮困解难对象经村(居)初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民政办,由民政办和退役军人之家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困。
三、加强优抚安置,切实维护稳定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结合“双带双促”活动和精准扶贫活动的开展,切实贯彻拥军优属相关政策,对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有效整改,全力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完善“政策优待、社会帮扶、家庭关爱”的优抚保障体系。镇民政办、财政所、人社站、卫计所、村建站等部门要全面落实各类保障政策,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资金。各村(居)、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涉军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全面准确掌握重点优抚对象的思想动态,教育和引导广大退役人员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当前来之不易的好形势,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带头人。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明确由各单位总支书记牵头、办点干部全程参与、会计具体负责、其他村干部分工协作。各单位要早谋划,本着热烈、俭朴的原则,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各类拥军优属活动的组织。节日期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镇政府督查室要对各村(居)、部门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査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直接挂钩。各村(居)、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留存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并在2019年7月30日前报送镇民政办。
2019年7月24日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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