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5-2327757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1-10
  • 公开日期:2025-11-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1-1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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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55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 

2025818        


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岳阳市建立农作物秸秆“五化”高效利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5〕1号)及《华容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县定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指标,建成“体系完善、技术领先、效益显著”的秸秆全域全量利用示范镇,切实减少秸秆焚烧污染,推动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利用方式

以打捆离田、粉碎还田利用为主,稻虾共作全量还田、深翻耕等利用为辅。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一)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

(二)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三)中晚稻秸秆。

1.打捆离田模式。适用类型适宜秸秆离田的稻田(包括稻虾田),对于集中成片且适宜大型机械作业的区域采用大圆捆或者大方捆打包;对于不适宜大型机械作业的区域,采用小方捆打包,推广面积5.75万亩,离田秸秆1.4万吨以上,适宜秸秆离田丘块,明确收割时秸秆不粉碎,镇、村及时对接秸秆离田服务主体,全力组织离田机械,做到应离尽离,确保秸秆离田有序高效。

2.粉碎(深翻耕)还田模式。适用类型稻油、稻稻菜轮作丘块,推广面积1.38万亩(包括深翻耕)。三种模式及技术要点①收割机安装粉碎装置,低茬收割时同步碎草,秸秆粉碎后,均匀铺开,再用旋耕机或深翻耕机进行两次翻耕作业。②在水稻低茬收割(第一次碎草)后,再采用碎草机单独进行第二次秸秆粉碎作业,再用旋耕机或深翻耕机翻耕。③低茬收割时同步碎草,均匀铺开,关注天气预报,降雨前板田油菜直播,采用开沟机进行开沟覆土。种植户根据种植经验自行选择三种模式之一,但都必须粉碎秸秆,再顺利还田,确保不影响下茬作物播种或移栽。

3.稻虾田全量还田饵料化利用模式。适用类型打捆机械无法进入的稻虾田。技术要点采用高茬收割留桩高度≥40cm,秸秆完全晒干后,全量置于稻桩上,采取分批进水首次进水5cm每隔20天进水510cm直至水深4050cm。

(四)其他农作物秸秆(包括枯枝等生物质)。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离田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发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回收,各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安排专人,用拖拉机等协助农户落实转运,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收储运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在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基础上,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拓展秸秆收储功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房屋使用权入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建筑设施,拟新建3000平方米县级收储运中心1个、村级秸秆收储网点11个,完善收储设施设备,提升秸秆收储转运能力,形成“村收集、镇转运”的收储运体系,确保秸秆应收尽收。

(二)扩大作业规模,提升机械化水平。大力宣传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大,拟新增自走式秸秆打捆机11台;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在中晚稻秸秆利用上重点推进打捆离田5.75万亩、低茬收割还田1万亩、深翻耕还田0.38万亩;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1个。

(三)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依托水稻、油菜主产区优势建立项目库,拟引进年利用0.5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新建秸秆饲料化加工生产线1条、肥料化利用加工生产线1条。

(四)拓宽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整体推进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肥料化综合利用,推广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改良土壤等技术,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积极创建腐熟还田培肥示范区、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示范区。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各村利用废弃、闲置场地,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秸秆收储运中心和网点,镇、村积极引进企业新建收储运中心,推进市场化运营,建成县级收储运中心、镇级收储运中心和收储运网点,通过县级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其标准见附件1)。享受补贴的设施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转让的,需按未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贴资金,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要立刻投入使用,做到应收尽收,供应就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二)支持还田离田作业。镇级按照县级补贴标准,依据所核实的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实施主体),村级组织农户创造条件以利于大型机械进场,最大化推进打捆离田,大型机械作业时,村级全力协调好群众需求,村级负责跟进田埂修复等后续服务,最大化推进大型打捆机离田后,将大型打捆机无法进入的丘块,由村级负责协调,通过自走式打捆机离田,其他实施主体推进秸秆低茬收割打捆离田作业的,需向镇、村备案、申报,服从镇、村作业区域统筹安排,每亩补贴30元(补贴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

(三)支持设备购置。对新购秸秆还田、离田相关设备的,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新购自走式秸秆打捆机,每台打捆机年内需完成800亩以上作业面积才能申请除国补以外的补贴,按县定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享受补贴的设施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转让的,需按未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贴资金,并报主管部门核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或与大户合作入股购置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利于村级统筹安排,将大型打捆机无法进场的丘块通过自走式秸秆打捆机落实离田;对新购深翻耕、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机具的,按县级补贴标准予以购机补贴,实施主体推进秸秆深翻耕、粉碎还田作业的,需向镇、村备案、申报,深翻耕还田作业的、中晚稻低茬收割后二次粉碎还田作业的,以县定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三项作业补贴(打捆离田、粉碎还田、深翻耕)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北斗安装必须向镇级申请,统一北斗产品品牌,同一丘块不重复补贴,作业面积重复时优先补贴打捆离田。

(四)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新建秸秆利用饲料化、肥料化生产线各1条,通过县级验收后,镇级协助主体争取县级对厂房、生产设备的相关补贴;积极扶持五化利用示范主体,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

以上扶持政策在指导计划面积、数量内予以补贴,适用于2025年6月1日起启动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的项目。各项补贴由实施主体申请,相关部门核准、验收通过后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石正任政委,镇长林森任组长,黄艳、徐华、徐友良(常务)、熊定红、刘乐、彭智广、朱沃、高墨涵、黎中山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各项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负责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秸秆综合利用数据,根据本村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一村一策”并报镇政府备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农机调度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安全生产及执法工作;财政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自然资源所负责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协助完成用地审批,纳入国土规划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镇生环办负责建立禁烧巡查机制,运用技术手段监测火点;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产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镇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镇纪委负责监督方案实施过程中履职情况。

(三)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财政据实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贴资金按照扶持政策据实予以补贴,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负责,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组建验收小组开展验收。

(四)建立技术支撑。依托县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和镇农技推广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推广实用技术和装备。建立镇村两级技术服务网络,及时解决农户和企业在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融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由镇纪委对方案落实进度开展督促,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人依纪依规约谈或问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收储运中心及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2.操军镇秸秆综合利用量化指导计划表

 

 

 

 

 

 

 

 

 

 

 

 

 

 

 

 

 

 

附件1

收储运中心及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序号

内容

建设要求及说明

一、县级收储运中心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1

仓储仓库

要求:面积3000 m2/处,为H型钢、C型钢、工字钢架结构要求,层高不低于6.5 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硬化厚度不小于20厘米。

补贴标准:按照3000㎡的面积,补贴主体投入的50%。改扩建的,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

设施设备

要求:配置2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地磅、叉车按购置补贴(含国补)不超过购置总金额50%予以补贴,其中叉车、地磅各1台纳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

秸秆离田作业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3000亩以上/处。

补贴标准:30元/亩。

二、乡镇级收储运中心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1

仓储仓库

要求:面积1000 m2/处,为H型钢、C型钢、工字钢架结构要求,层高不低于6.5 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硬化厚度不小于20厘米。

补贴标准:1000㎡的面积,补贴主体投入的50%。改扩建的,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

设施设备

要求:配置2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地磅、叉车按购置补贴(含国补)不超过购置总金额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

秸秆离田作业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1600亩以上/处。

补贴标准:30元/亩。

三、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1

仓储仓库

要求:配备仓储设施或露天堆场,新建轻钢结构仓储的,纳入补贴。

补贴标准: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网点仓储仓库建设与设备设施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总和不超过5万元。

2

设施设备

要求:配置1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

补贴标准:单个网点仓储仓库建设与设备设施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总和不超过5万元。

3

秸秆离田作业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800亩以上/处。

补贴标准:30元/亩。


附件2

操军镇秸秆综合利用量化指导计划表

单位:亩

序号

中稻种植面积

打捆离田面积

粉碎还田面积

深翻耕面积

稻虾共作全量还田面积

种植绿肥面积

新增打捆机数量(台)

1

白莲村

8480

6170

940

400

550

420

1

2

湖城村

5450

3810

740

260

360

280

1

3

东港村

6970

4760

980

310

310

610

1

4

朝阳村

6560

5010

260

320

820

150

1

5

留仙村

6130

4830

620

300

230

150

1

6

六合村

7710

5860

1140

380

230

100

1

7

麦子村

6660

4730

710

320

620

280

1

8

永安村

6090

4070

1110

280

130

500

1

9

岳城村

6860

4870

920

320

350

400

1

10

砚溪村

7740

5990

1030

380

190

150

1

11

太仙村

10700

7320

1620

480

320

960

1

12

南岳庙

150

150

 

 

 

 

 

 

79500

57570

10070

3750

4110

4000

11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5818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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