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5-2327757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1-10
- 公开日期:2025-11-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办发〔2025〕5号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操军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岳阳市建立农作物秸秆“五化”高效利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5〕1号)及《华容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年底,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县定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指标,建成“体系完善、技术领先、效益显著”的秸秆全域全量利用示范镇,切实减少秸秆焚烧污染,推动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利用方式
以打捆离田、粉碎还田利用为主,稻虾共作全量还田、深翻耕等利用为辅。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一)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
(二)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三)中晚稻秸秆。
1.打捆离田模式。适用类型:适宜秸秆离田的稻田(包括稻虾田),对于集中成片且适宜大型机械作业的区域,采用大圆捆或者大方捆打包;对于不适宜大型机械作业的区域,采用小方捆打包,推广面积:5.75万亩,离田秸秆1.4万吨以上,适宜秸秆离田丘块,明确收割时秸秆不粉碎,镇、村及时对接秸秆离田服务主体,全力组织离田机械,做到应离尽离,确保秸秆离田有序高效。
2.粉碎(深翻耕)还田模式。适用类型:稻油(菜)、稻稻菜轮作丘块,推广面积:1.38万亩(包括深翻耕)。三种模式及技术要点:①收割机安装粉碎装置,低茬收割时同步碎草,秸秆粉碎后,均匀铺开,再用旋耕机(或深翻耕机)进行两次翻耕作业。②在水稻低茬收割(第一次碎草)后,再采用碎草机单独进行第二次秸秆粉碎作业,再用旋耕机(或深翻耕机)翻耕。③低茬收割时同步碎草,均匀铺开,关注天气预报,降雨前板田油菜直播,采用开沟机进行开沟覆土。种植户根据种植经验自行选择三种模式之一,但都必须粉碎秸秆,再顺利还田,确保不影响下茬作物播种或移栽。
3.稻虾田全量还田饵料化利用模式。适用类型:打捆机械无法进入的稻虾田。技术要点:采用高茬收割(留桩高度≥40cm),秸秆完全晒干后,全量置于稻桩上,采取分批进水,首次进水5cm,每隔20天进水5~10cm,直至水深40~50cm。
(四)其他农作物秸秆(包括枯枝等生物质)。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离田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发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回收,各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安排专人,用拖拉机等协助农户落实转运,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收储运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在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基础上,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拓展秸秆收储功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房屋使用权入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建筑设施,拟新建3000平方米县级收储运中心1个、村级秸秆收储网点11个,完善收储设施设备,提升秸秆收储转运能力,形成“村收集、镇转运”的收储运体系,确保秸秆应收尽收。
(二)扩大作业规模,提升机械化水平。大力宣传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大,拟新增自走式秸秆打捆机11台;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在中晚稻秸秆利用上重点推进打捆离田5.75万亩、低茬收割还田1万亩、深翻耕还田0.38万亩;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1个。
(三)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依托水稻、油菜主产区优势建立项目库,拟引进年利用0.5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新建秸秆饲料化加工生产线1条、肥料化利用加工生产线1条。
(四)拓宽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整体推进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肥料化综合利用,推广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改良土壤等技术,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积极创建腐熟还田培肥示范区、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示范区。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各村利用废弃、闲置场地,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秸秆收储运中心和网点,镇、村积极引进企业新建收储运中心,推进市场化运营,建成县级收储运中心、镇级收储运中心和收储运网点,通过县级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其标准见附件1)。享受补贴的设施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转让的,需按未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贴资金,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要立刻投入使用,做到应收尽收,供应就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二)支持还田离田作业。镇级按照县级补贴标准,依据所核实的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实施主体),村级组织农户创造条件以利于大型机械进场,最大化推进打捆离田,大型机械作业时,村级全力协调好群众需求,村级负责跟进田埂修复等后续服务,最大化推进大型打捆机离田后,将大型打捆机无法进入的丘块,由村级负责协调,通过自走式打捆机离田,其他实施主体推进秸秆低茬收割打捆离田作业的,需向镇、村备案、申报,服从镇、村作业区域统筹安排,每亩补贴30元(补贴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
(三)支持设备购置。对新购秸秆还田、离田相关设备的,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新购自走式秸秆打捆机,每台打捆机年内需完成800亩以上作业面积才能申请除国补以外的补贴,按县定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享受补贴的设施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转让的,需按未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贴资金,并报主管部门核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或与大户合作入股购置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利于村级统筹安排,将大型打捆机无法进场的丘块通过自走式秸秆打捆机落实离田;对新购深翻耕、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机具的,按县级补贴标准予以购机补贴,实施主体推进秸秆深翻耕、粉碎还田作业的,需向镇、村备案、申报,深翻耕还田作业的、中晚稻低茬收割后二次粉碎还田作业的,以县定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三项作业补贴(打捆离田、粉碎还田、深翻耕)面积以北斗数据为依据,北斗安装必须向镇级申请,统一北斗产品品牌,同一丘块不重复补贴,作业面积重复时优先补贴打捆离田。
(四)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新建秸秆利用饲料化、肥料化生产线各1条,通过县级验收后,镇级协助主体争取县级对厂房、生产设备的相关补贴;积极扶持五化利用示范主体,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
以上扶持政策在指导计划面积、数量内予以补贴,适用于2025年6月1日起启动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的项目。各项补贴由实施主体申请,相关部门核准、验收通过后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石正任政委,镇长林森任组长,黄艳、徐华、徐友良(常务)、熊定红、刘乐、彭智广、朱沃、高墨涵、黎中山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各项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负责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秸秆综合利用数据,根据本村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一村一策”并报镇政府备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农机调度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安全生产及执法工作;财政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自然资源所负责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协助完成用地审批,纳入国土规划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镇生环办负责建立禁烧巡查机制,运用技术手段监测火点;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产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镇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镇纪委负责监督方案实施过程中履职情况。
(三)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财政据实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贴资金按照扶持政策据实予以补贴,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负责,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组建验收小组开展验收。
(四)建立技术支撑。依托县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和镇农技推广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推广实用技术和装备。建立镇村两级技术服务网络,及时解决农户和企业在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融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由镇纪委对方案落实进度开展督促,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人依纪依规约谈或问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收储运中心及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2.操军镇秸秆综合利用量化指导计划表
附件1
收储运中心及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
序号 |
内容 |
建设要求及说明 |
|
一、县级收储运中心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
||
|
1 |
仓储仓库 |
要求:面积3000 m2/处,为H型钢、C型钢、工字钢架结构要求,层高不低于6.5 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硬化厚度不小于20厘米。 补贴标准:按照3000㎡的面积,补贴主体投入的50%。改扩建的,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
2 |
设施设备 |
要求:配置2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地磅、叉车按购置补贴(含国补)不超过购置总金额50%予以补贴,其中叉车、地磅各1台纳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
3 |
秸秆离田作业 |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3000亩以上/处。 补贴标准:30元/亩。 |
|
二、乡镇级收储运中心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
||
|
1 |
仓储仓库 |
要求:面积1000 m2/处,为H型钢、C型钢、工字钢架结构要求,层高不低于6.5 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硬化厚度不小于20厘米。 补贴标准:按1000㎡的面积,补贴主体投入的50%。改扩建的,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
2 |
设施设备 |
要求:配置2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地磅、叉车按购置补贴(含国补)不超过购置总金额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
3 |
秸秆离田作业 |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1600亩以上/处。 补贴标准:30元/亩。 |
|
三、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
||
|
1 |
仓储仓库 |
要求:配备仓储设施或露天堆场,新建轻钢结构仓储的,纳入补贴。 补贴标准: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网点仓储仓库建设与设备设施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总和不超过5万元。 |
|
2 |
设施设备 |
要求:配置1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 补贴标准:单个网点仓储仓库建设与设备设施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总和不超过5万元。 |
|
3 |
秸秆离田作业 |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800亩以上/处。 补贴标准:30元/亩。 |
附件2
操军镇秸秆综合利用量化指导计划表
单位:亩
|
序号 |
村 |
中稻种植面积 |
打捆离田面积 |
粉碎还田面积 |
深翻耕面积 |
稻虾共作全量还田面积 |
种植绿肥面积 |
新增打捆机数量(台) |
|
1 |
白莲村 |
8480 |
6170 |
940 |
400 |
550 |
420 |
1 |
|
2 |
湖城村 |
5450 |
3810 |
740 |
260 |
360 |
280 |
1 |
|
3 |
东港村 |
6970 |
4760 |
980 |
310 |
310 |
610 |
1 |
|
4 |
朝阳村 |
6560 |
5010 |
260 |
320 |
820 |
150 |
1 |
|
5 |
留仙村 |
6130 |
4830 |
620 |
300 |
230 |
150 |
1 |
|
6 |
六合村 |
7710 |
5860 |
1140 |
380 |
230 |
100 |
1 |
|
7 |
麦子村 |
6660 |
4730 |
710 |
320 |
620 |
280 |
1 |
|
8 |
永安村 |
6090 |
4070 |
1110 |
280 |
130 |
500 |
1 |
|
9 |
岳城村 |
6860 |
4870 |
920 |
320 |
350 |
400 |
1 |
|
10 |
砚溪村 |
7740 |
5990 |
1030 |
380 |
190 |
150 |
1 |
|
11 |
太仙村 |
10700 |
7320 |
1620 |
480 |
320 |
960 |
1 |
|
12 |
南岳庙 |
150 |
150 |
|
|
|
|
|
|
总 计 |
79500 |
57570 |
10070 |
3750 |
4110 |
4000 |
11 |
|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