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2-1918979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14
- 公开日期:2022-03-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发〔2022〕5号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门单位党支部:
《操军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操军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责任、健机制、重教育、强监督,为加快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华容县监察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方案》(华纪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县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实现县委“一廊二中心”战略部署、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石 正 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 森 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宇峰 党委副书记
徐 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张道华 党委委员
熊定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务)
成 员:王 海 党委委员
徐友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航 党委委员
竺 冲 副镇长
赵珍珍 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智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墨涵、张磊、徐航、徐安龙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为主、五带头”,党委书记石正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纪委书记熊定红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各线(办)、部门,做到每项任务有责任领导、有承办线(办)、有落实措施、有考核办法。
(三)强化工作落实。镇党委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听取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党支部和村(社区)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推动压力传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权力运行
(一)履行问题线索报告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对各分管部门(线)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或者不廉洁行为发出预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督促整改等方式及时处置。对本镇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重点包括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从事非组织活动、涉毒、涉黑涉恶、“吃空饷”、长期缺岗、长期不作为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发现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纪委监委,重大紧急问题第一时间即时报送。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三重一大”台账,严格落实“三项程序一项评议”工作要求,即:事前向班子成员征求意见;事中召开党政负责人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事后将决策结果、执行结果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开。坚持每半年对全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并在评议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议结果报县纪委监委备案。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由镇纪委、党政办牵头,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中央重大决部署执行情况、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坚决刹往纪律涣散等歪风。对只表态、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迁就;对组织不力、执纪不严、管理不善、甚至不抓不管,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作风纪律涣散的部门单位,将问题线索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强化思想教育
(一)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利用周工作例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法规。
(二)加强廉政党课教育。党委书记坚持每年至少讲授两堂廉政党课,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交流体会,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典型通报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并组织讨论学习,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加强警示活动教育。组织纳新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法纪和廉洁意识。
五、实施专项整治
结合本镇实际,对“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疫情防控、营商环境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政策落实情况,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履职到位、情况报送到位,确保上级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着力构建清廉单元创建体系。
镇党政班子组成人员或工作分工如有变动,其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由继任者自动递补,党委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一:操军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附件二:操军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
附件一
操军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镇党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石 正
工作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责任范围:履行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对部门单位、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总组织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华容县委、县纪委,并协助组织好调查处理。年底将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县委、县纪委。
3、督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中财务监管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力度,以作风建设护航县委决策落实。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规、依程序培养干部并做好推荐,不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领导和协调全镇党员干部中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到“三必谈”,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线索的,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人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副书记、镇长:林 森
工作职责: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批)工作。
责任范围:对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村(社区)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积极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镇政府领导班子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约谈、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华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
3、加强政府廉洁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强化治本抓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推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4、督促各村(社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内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副书记:陈宇峰
工作职责:协助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群工作。分管争项争资、招商引资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协助抓好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项目进入、签约、评审环节的流程,加强项目批后监管,切实防控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腐败风险。
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人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徐 华
工作职责: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主管武装、乡村振兴、机关内务、民政工作。分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退役军人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抓好人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人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本镇范围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4、抓好机关后勤廉政风气,贯彻落实机关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等一系列制度。
5、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张道华
工作职责:主持政协工作。主管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法治工作。分管环保专项整治、交通、自然资源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抓好全镇政协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对镇政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落实教育防范,为政协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4、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保证公正执法,廉政执法。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制建设的满意度。围绕“洞庭清波”行动,加大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5、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违纪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王 海
工作职责:主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加强农村党员管理教育,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实践、多岗锻炼和党性锻炼;加强对团委、妇联、工会等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4、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副镇长:徐友良
工作职责:主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林业、经管、统计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求。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纠正涉农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加大种养殖业培训纪律监管,加强对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农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在土地流转上的审批。
4、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定红
工作职责:主持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水利、审计、先行区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落实。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
3、监督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4、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建立健全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常态长效机制。
6、督促镇纪委会同镇党政办公室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7、加强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监督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村(社区)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严肃进行查处。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李 航
工作职责:主管宣传、统战、民宗、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创建、人社、医保、就业、文化旅游(广播)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负责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抓好民族、宗教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巩固全镇文明新风的治理成效,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建设。
4、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副镇长:竺 冲
工作职责:主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管市场监管、工业企业、综合执法、禁违拆违、科技科协等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治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
4、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人大副主席:赵珍珍
工作职责:主管办公室、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教育体育(校车安全)工作。分管政务公开、一门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责任范围: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及县委、县纪委;发现办点村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
3、协助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协助抓好对各站所、村(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二
操军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活动名称与活动内容 |
完成 时限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1 |
专题研究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
3月份 |
石 正 |
党政办 |
2 |
每月进行一次作风督查并通报 |
实时 |
熊定红 赵珍珍 |
党政办 纪检办 |
3 |
组织开展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 |
实时 |
石 正 熊定红 |
党政办 纪检办 |
4 |
及时通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 |
实时 |
王 海 熊定红 |
党建办 |
5 |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
实时 |
陈宇峰 熊定红 赵珍珍 |
党政办 党建办 纪检办 |
6 |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贪污侵占、以权谋私、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微腐败” |
实时 |
徐 华 熊定红 赵珍珍 |
党政办 党建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7 |
开展“六稳”“六保”任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实时 |
陈宇峰 熊定红 李 航 赵珍珍 |
党政办 党建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8 |
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围绕2021年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整改、长江流域全面禁捕退捕、河湖长制、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等工作开展监督。 |
实时 |
张道华 熊定红 赵珍珍 |
党政办 党建办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水利服务站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9 |
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养老领域、“清廉医保”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问题的专项治理 |
实时 |
徐友良 熊定红 李 航 赵珍珍 |
党政办 党建办 纪检办 |
10 |
开展作风建设大会,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
3月份 |
石 正 熊定红 赵珍珍 |
党政办 党建办 纪检办 |
11 |
组织2021年度村级财务审计 |
7月份 |
陈宇峰 熊定红 |
镇纪委 党建办 |
12 |
组织纳新公务员、村(居)两委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
8月份 |
熊定红 王 海 |
党政办 党建办 |
13 |
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 |
一年 二次 |
石 正 赵珍珍 |
党政办 |
14 |
开展普纪宣传,加大群众对党纪党规、检举举报平台和“互联网+监督”知晓率,提高监督参与度 |
实时 |
李 航 熊定红 |
党建办 纪检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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