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8-1433986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5-09
- 公开日期:2018-05-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办发〔2018〕22号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操军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单位:
《操军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华容县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表
2018年5月8日
抄送:镇党政负责人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操军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夯实项目安排精准和资金使用精准基础,确保到2020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和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意见》(湘扶领办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精准。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安排到村、到户到人。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扶贫效益和脱贫质量。
(二)坚持现行标准。坚持攻坚期内脱贫标准不动摇,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调高标准、吊高胃口。根据我镇年度脱贫任务和整合资金数量、资源总量合理确定项目库规模。
(三)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四)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审定的项目库要长期公告。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二、项目库建设
(一)类别内容。建设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规划先行,以华容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工作规划为引领,分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库和产业扶贫项目库。入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
1、入库项目范围。严格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按脱贫指标和标准实际需求确定项目。入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政策要求,主要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和农村道路、安全饮水项目、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选择项目。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政策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列入。
2、时间界限。项目库编报年度为2018-2020年3个年度,分年度编制。
3、入库项目要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
(二)入库程序。1.村申报。5月20号前,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对标“户脱贫、村摘帽”要求,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必须征求5户以上贫困户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优先选择贫困户反映强烈、需求迫切、参与度高的建设项目,在村内公示10日后,于6月10之前报乡镇审核。(会议记录、签到表、产业项目受益户名单、公示影像资料)
2.镇审核。镇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村,重新调整后再上报。镇将审核后的项目连同镇本级整合的跨村项目,经镇级公示10日无异议后,分项目类别于6月20之前报对应区级项目主管部门。(会议记录、签到表、公示影像资料)
3.县审定。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必要性、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空间选址和生态影响进行论证,县级财政部门对资金保障进行审核,县级扶贫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定,公示10日无异议后,于每年11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长期公告。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年度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新进入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入库。全年项目调整个数及涉及资金量比例不得高于本年度的20%。
村、镇、县须将拟入库项目的基本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公示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村务公开栏(脱贫攻坚公示栏)、镇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等,须留存彩色公示照片,包括全、近景照各一张,照片要求内容全面、清晰。
(三)项目实施。2018、2019年11月底前,各村(居)根据年度减贫任务和上年度资金规模,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建成见效一个。
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操军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领导小组。镇长刘爱东任组长,莫志军、徐友良、周文华、熊定红任副组长,何建武、段传芳、刘文丰、彭宗凯、张佳炎、叶敏、黄明立、吴道平等为成员,统筹协调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扶贫办主任段传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扶贫办。
本次扶贫项目库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18年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选定、入库工作,请各村(居)做到一把手亲自抓,集中调动各方精干力量,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对接,争取部门支持,清楚部门规划,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的申报项目。
(二)落实责任分工。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镇扶贫办牵头负责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各行业部门负责制定行业规划,负责本部门纳入项目库中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财政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负责项目库申报、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村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三)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村(居)、有关部门务必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安排好工作进度,组建专业力量到村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四)做好经费保障。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各单位安排好工作经费。
(五)严格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坚持分类管理,明确实施、监管和验收主体,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调度,过程问责。单个项目需一年内完成,项目批准后60日内未开工且无正当原因的,资金收回重新安排。项目验收上,由项目实施主体自验后,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不合格的督促实施主体整改再验收。
(六)严格督查考核。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与年度脱贫任务契合度,列入全年扶贫工作考核范围。对于项目库建设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项目实施率低、效果不明显的,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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