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8-1401035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21
- 公开日期:2018-03-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 作 的 通 知
操政办发〔2018〕9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
工 作 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现将当前几项主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村、社区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一、迅速启动2018年基金征缴工作
各村(社区)务必按照“早安排、早部署”的原则,充分运用镇、村场平台,创造便利条件,切实做好自主缴费工作的宣传和发动,迅速启动2018年基金征缴工作,力争6月30日之前完成基金征缴任务。
二、做好2017年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情况公示
各村(社区)严格对本辖区内2017年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缴费档次、缴费金额,公示期不得少于十天,并将公示的图像资料整理上报归档。如发现缴费信息有误,各村(社区)应及时为参保人员进行更正、办理缴费调整等手续。
三、做好到龄欠缴人员补缴工作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镇下发的到龄欠缴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到个人,进行催缴保费工作,以避免适龄人员因错过缴费时间而享受不到养老待遇。
四、做好政府代缴人员的信息核对和缴费申报工作
各村(社区)要迅速做好重度残疾、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特困、五保、“失独”家庭的政府代缴人员资格审查和缴费申报工作。要认真仔细地完成本辖区内的政府代缴人员的再次清理,根据“凭证申报、凭证录入、逐级审核、逐人负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做到应保尽保,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代缴人员的缴费申报工作。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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