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8-1401035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21
  • 公开日期:2018-03-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 作 的 通 知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03-21 17:38
浏览量:1 | | | |

 

 

 

 

 

政办发〔20189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

 

各村社区:

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现将当前几项主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村社区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一、迅速启动2018年基金征缴工作

各村社区务必按照“早安排、早部署”的原则,充分运用镇、村场平台,创造便利条件,切实做好自主缴费工作的宣传和发动,迅速启动2018年基金征缴工作力争6月30日之前完成基金征缴任务。

二、做好2017年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情况公示

各村社区严格对本辖区内2017年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缴费档次、缴费金额公示期不得少于十天,并将公示的图像资料整理上报归档。如发现缴费信息有误,各村社区应及时为参保人员进行更正办理缴费调整等手续。

三、做好到龄欠缴人员补缴工作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镇下发的到龄欠缴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到个人,进行催缴保费工作,以避免适龄人员因错过缴费时间而享受不到养老待遇。

四、做好政府代缴人员的信息核对和缴费申报工作

各村社区迅速做好重度残疾、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特困、五保、“失独”家庭的政府代缴人员资格审查和缴费申报工作。要认真仔细地完成本辖区内的政府代缴人员的再次清理,根据“凭证申报、凭证录入、逐级审核、逐人负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做到应保尽保,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代缴人员的缴费申报工作。

 

 

       2018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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