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0-1744540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13
- 公开日期:2020-08-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0年操军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工 作 方 案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进入了危险期和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全镇学生溺水防范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根据近期省、市、县主要领导关于学生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防范工作责任体系,“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防范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宣传氛围,全面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和责任制,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操军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石正同志任组长,黄艳、张道华、王海、徐友良、张益、陈希罕、彭庆波、黄强、刘文丰、李鑫、肖爱民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驻村辅警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1.强化学校责任。全面建立放学一分钟提醒制度,各校任课老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2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班级可明确若干遵纪守规、表现良好的学生为班级预防溺水小组长,分组负责学生的预防工作,对有私自下水游泳动向的学生,加强监督、及时报“法制副校长”,7月-9月要每月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要主动联系村组社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假期监护,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
2.强化村(社区)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小组,由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展开宣传造势,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广播会、设置警示牌、召开村组党员干部会、学生家庭会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发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中小学生,特别是父母外出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水库、山塘、湖泊、河流等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责令水域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同时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要采取网格员包网格、村(社区)干部包片、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形式逐一明确责任人和预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加强与学生监护人沟通联系,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其增强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故。
3.强化家庭责任。家庭要加强对中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看护,签订《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承担起孩子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对学生监护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开好广播会。由操军派出所制作专门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音频资料,每天早中晚三次在全镇广播会上播放。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村(社区)实情,组织召开好广播会,确保广播宣传全覆盖。
2.开好家长会。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短信、家长微信群经常性推送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提醒各位家长履行假期监护责任。要落实学生“预防溺水、珍爱生命”《告家长书》的发放和责任签订工作,《告家长书》必须回收留校存档,其中留守儿童的《告家长书》除家长或监护人确认签字外,还须由学校统一交由村组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回收。
3.发放《安全教育小手册》。由操军派出所印制一批通俗易懂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安全教育小手册》,发到全镇每个中小学生家庭、水池、塘坝户主手中。
4.设立警示标牌。由操军派出所牵头,村(社区)具体落实,在全镇人员密集处、醒目处、中小学生家庭和水库、山塘、湖泊、河流等重点水域附近张贴、悬挂防溺水警示标牌。明确水域承包人或附近的村(居)民为责任人,在重点时段加强值守,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学生游泳。
(三)建立巡查机制
以村(社区)为单位,由驻村辅警牵头,动员组织辖区党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志愿巡查队伍,对所有学生上下学沿线的水库、山塘、湖泊、河流等重点水域,采取分片、分线、分塘、分水域包干等形式,在学生午休、放学、节假日和暑期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巡查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游泳的,要迅速劝阻制止,同时报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并通知家长;发现重点水域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要及时报告村(社区)和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村(社区)、学校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强化督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镇纪委监察室、水利站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学生溺亡事件的村(社区)严厉问责。发生溺亡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因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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