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9-1488134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2-20
- 公开日期:2019-0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办发〔2019〕10号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办公室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操军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操军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操军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标语
2.操军镇2019年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绩效考核计分表
2019年2月20日
操军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推进村庄
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根据市、县《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19年,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狠抓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乡镇主抓、多方参与。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长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组主推、农民主体。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生活习惯等实际,合理确定行动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不搞形式主义。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要求和标准可以高点,也可以适当增加内容。
——教育引导、培养习惯。坚持环境整治与观念转变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讲清道理,广泛动员,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依法依规、坚守底线。强化政治意识,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树牢安全意识,保障农民权益。健全资金、项目、工程等管理机制,防范廉洁风险。合理引导社会舆情,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提升农民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集中6个月时间,对全镇所有建制村(社区)全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围绕“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工作重点,实行全覆盖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到7月底,全镇80%以上建制村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白莲村、湖城村达到“示范村”标准,在全市争创一流,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1.“三清理”:(1)清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组道路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对“空心房”整治后建筑垃圾迅速清理到位,因地制宜配备环卫设施,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机制。(2)清理村内沟渠塘坝。清理房前屋后排水沟、河流塘坝、灌溉渠道水域漂浮物、清淤疏浚。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逐步建立“厕所改造管散户、生态湿地管屋场、集中处理管城镇”的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大力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禁止向天然水域投饵投肥,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定要求,规范散养行为,实现种养平衡或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按要求配备粪污处理设备设施,严禁粪污直排;病死畜禽必须无害化集中处理;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
2.“四拆除”:(1)拆除“违建房”。对在大坝、堤防、渠道等影响行洪安全的私搭乱建“违建房”,对交通要道、中心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围墙等,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对非法建设的“大棚房”严格清理整治到位。(2)拆除“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以及废弃设施从快拆除,不留隐患。(3)拆除“空心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讲清政策、做细工作、动员拆除。(4)拆除“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引导拆除。分类整治“偏杂屋”,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影响村容村貌的,修缮到位;农户自愿改建的,统一风格、限定面积、改建到位。
3.“三提升”:(1)提升规范村民建房水平。尊重村民意愿,实行多规合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确保规划效力;每个村必须规划1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引导村民集中建房,规划点外严控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全面提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水平,实现“机构队伍、规范审批、按图建房”3个100%全覆盖。(2)提升农村绿化美化水平。交通干道、沿村公路及沟港河渠等地段宜绿则绿,鼓励农户和单位庭院植树植绿,实现庭院花果化、村组道路林荫化;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小屋场、美丽小广场、美丽小舞台和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集中整治乡村各类废弃广告牌和各种私拉乱接线路。有条件的村庄、屋场适当进行“穿衣戴帽”。(3)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党建总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农民良好卫生习惯,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公示,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建设好村级公益性公墓,杜绝乱埋乱葬,充分发挥文明新风引领作用;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充分发挥农村“五老一新”(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老专家和新乡贤)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步骤
1.动员培训。2月,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居环境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动员会议,开展集中培训。2月底前制定相应的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
2.集中整治。1至7月,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完成“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工作任务。
3.持续推进。7月初,开展自评自查,对村打分排队,对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7月上旬,接受县指挥部考核评估。同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镇党委书记傅耀华同志任政委,镇长刘爱东同志任指挥长,高山(常务)、刘晓燕、张道华、王海、徐友良、周文华、张益、王杰、彭庆波等同志任副指挥长,刘晓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天翼、竺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就地接受任务,做到脱贫攻坚与集中攻坚两促进、两不误。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
2.加大宣传引导。镇级要在交通要道醒目路段竖立大型宣传牌,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固定标语、微信、短信等有效形式进行高密度宣传,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工作重点宣传到千家万户,特别是要利用好“村村响”,镇每周召开专题广播会1次以上,村级每周召开专题广播会不少于2次,达到“人人动手、家家行动、户户整洁”的整治效果。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一批好经验、推介一批好做法,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村场进行公开曝光。特别要宣传推介为村民筹资筹劳,自己动手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典型作法,广泛激发农民主体意识。
3.多方筹措资金。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整治工作倾斜,“空心房”整治复垦复耕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动群众,抓实主体,组织村民筹资投劳,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4.构建长效机制。要配齐村庄公共环境保洁设施设备,加强保洁队伍建设;逐级明确镇政府、村集体、党员干部、保洁队伍和农户责任,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包常态保洁、包生态种养、包移风易俗)制度;设立公开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管理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评比、有考核的“六有”长效机制。
5.严格督查考评。将集中攻坚行动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建立督导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好督查考评工作。对村场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和在全县督查考核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村场,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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