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7-1203970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01
- 公开日期:2017-10-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军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月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及省、市、县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0月1日至31日
二、整治目标
对我镇三家粘土砖厂实行断电管理;对转型升级的2家砖厂进行审核,符合产业政策的进行转型升级,不符合的列入淘汰关闭名单;拆除护安砖厂,要求断电到位、烟囱爆破到位、窖室拆除(清场)到位。
三、整治重点
粘土砖的整治。按照方案全面完成我镇3家粘土砖厂的集中整治,对护安砖厂、天螺洲砖厂、东升砖厂三家粘土砖厂进行断电、熄火、停产处理,并对护安砖厂实行拆除处置。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操军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月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傅耀华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爱东任组长,莫志军、王海、徐友良、周文华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国土所、供电所、人社站、司法所、湖城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查处置组、信访维稳及执法警戒组、农民工工资保障组等三个专项工作组。巡查处置组由徐友良任组长,肖振华、谭亚辉、段红云、汤镇平、汤红军任成员,负责三家粘土砖厂的日常巡查工作,查断电、熄火、停产等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组由莫志军任组长,何建武、李强任成员,协调督促砖厂负责人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信访维稳及执法警戒组由周文华任组长,白尊红、刘绍国、陈学云任成员,确保砖厂负责人及农民工依法行使法律权利,维持砖厂拆除现场的安全稳定。
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党政干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齐抓共管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抓好分管系统和领域的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3、实行联合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强力推进粘土砖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惩处私自复工复产进行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环境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4、严格督查问责。对行动迟缓、巡查不力或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发现,由镇纪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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