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6-1141539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28
  • 公开日期:2016-06-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   2016-06-28 00:00
浏览量:1 | | | |

 

 

 

 

 

 

 

操政发〔20163

 

 

操军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1542号)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华政发[201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本镇境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间为 20161231,时间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操军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付耀华同志任组长;莫志军、徐友良等同志任副组长;民政办、综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水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国土所为成员单位。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农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王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根据镇里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镇文化综合服务站负责和协调。

各村(社区)要相应设立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站所要主动参与,搞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普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得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收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在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普查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镇宣传线提供相关情况。

 

 

                             2016 年6 月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