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6-1141538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25
- 公开日期:2016-06-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政办发〔2016〕19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
各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安全责任落实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季节性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化解好不安全因素、保障好高温汛期安全全,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奠定良好基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着力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抓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制定切实可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高温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高温汛期气候特点,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驾驶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严格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要加强对客运、货车车辆驾驶员、船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车、违规装载等各类违法行为,防洪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做好公路、隧道、涵洞、边坡、渡口、通航水域等重点部位监测监控工作,加大对危险路段、危险水域、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和监控力度,发现隐患立即阻止车船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除安全检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针对夏季职业性中署多发,各单位要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黑降温工作,尤其是对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员工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要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加大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暑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高温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落实高温汛期范措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防暑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纠治,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当前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一次防汛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或演练暴露的问题,要建档造册,落实专门责任人挂牌督办,立即整改到位,暂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确保高温汛期不发生产安全事故。通过严厉的追责,倒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职尽责,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应急值守,科学处置高温汛期突发事故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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