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173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发文   2021-07-2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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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岳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华容县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改善镇域人居环境,全面完成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规范一批,整改一批 ,拆除一批,扎实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时间任务

自2021年3月起至2021年6月底,开展东山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在有效时间内精准精细做好整治工作,消除现存的各类违法建筑,杜绝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今年内强有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在6月底,将存量违法建设整治到位,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以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重点整治范围:三处主要公路沿线(省道S202、东洪公路、许东公路);四个集镇区(三郎堰集镇、洪山头集镇、江洲集镇、塔市驿集镇);五个保护区(小墨山核电保护区、国华岳阳电厂保护区、铁水联运能源项目区、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区域及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区域)。从25个村、社区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超面积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四、组织机构

我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思路,全面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成立东山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政  委:张水锋

组  长:白海炎

副组长:莫志军、卞学武(常务)、廖  真、李国祥、程学锋、朱思杰、廖权红、谈  军

成  员:黄  豪、吴修志、卢  扬、汤世华、沈国辉、柴  荣、徐远新、白志华、钱  程、廖  建、包飞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禁违办公室设镇执法大队,吴修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1、落实制定东山镇2021年禁违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宣传发动。①认真召开禁违拆违工作会议,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②切实加大拆违控违的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制作标语、横幅及固定宣传标语,在村(社区)集中点悬挂张贴,让镇上下形成强大的舆论阵势;③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禁违拆违的浓厚氛围。同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3、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以各村(社区)为责任主体,对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各村(社区)以村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办点干部协同村干部做好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违建底数,建立健全“一违一档”台账,形成清单。要求在3月30日前将各村(社区)违建情况登记表统一上交至镇禁违办公室。

(二)自拆整改阶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经调查核实,对集镇景观、村容村貌、邻里影响等违法建设性质的,通过劝导教育,组织监督,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作用,上门做好违建户的教育和说服工作,自行拆除时,各村(社区)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督促自行拆除到位。

(三)行政强拆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对镇所有违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依照法律程序,将采取依法实施强拆,凡强制拆除的,由被拆户承担执行费,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巩固阶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20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适时进行“回头看”,着力解决违法建设“反弹”问题,巩固整治成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认真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将思想、行动统一到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村(社区)副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真部署、做好协调、严格督办,各村(社区)要落实专职干部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一日双查”,重点区域重点巡查,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劝阻与制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治违,加强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注重说服教育,引导鼓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需要强拆的要坚持思想工作在先、风险评估在先、群众工作在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严密组织实施,对顶风违建,暴力抗法,报复举报人及执法人员等行为,派出所、司法所要提前介入,对违法当事人要采取教育、训诫方式,减小工作阻力,迅速有力打击暴力抗法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满足拆违工作的需要。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中,对不履职、不作为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追查问责,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镇通报表扬,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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