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083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关于规范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我镇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然灾害信息归口报告到应急办,由应急办统计上报;
2.村级信息员两人,民政专干A角为主,负责信息收集和报告,总支书记是B角;
3.灾害信息包括房屋倒损、农业(种养)、水利及其他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河堤等)、地质灾害;
4.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快报必须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报告;
5.倒房必须是两年内有人居住且有生活痕迹,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倒房核查时不予认可;
6.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且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挂钩。
东山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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