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028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传统家庭美德,以家风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值此“三八”妇女节之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寻找2021年“最美家庭示范户”、“优秀妇女工作者”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7日上午9:00-11:00
二、活动地点
东山镇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活动主题
“三八”妇女节暨寻找“最美家庭示范户”、“优秀妇女工作者”活动
四、参加人员
全体机关站所女干部、各村(居)妇联主席、获奖人员
五、活动内容
1、签到:上午8:50在东山镇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签到;
2、领导讲话;
3、颁奖环节;
4、“三八”维权周活动;
5、拍照留念。
2021年2月28日
附件1:
一、评选条件
(一)“最美家庭示范户”
1.孝老爱亲
①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注重家庭成员的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
②这庭成员之员感情融洽、关系和谐,家庭成员之员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共担家务,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生活中互相关心照顾。
③教育子女身体力行,重视对子女文明礼貌、优良品德、良好习惯的培养。
2.爱岗敬业
①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②能够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自主创业,影响并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创业典型。
3.诚信经营
①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坚持以诚待客、童叟无欺、生熟一致;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基本承诺,禁止强买强卖;所售商品,必须按“三包”承诺做好售后服务,承担售后服务的费用。
②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不良记录和举报。
③公平交易。市场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礼让三分,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按规定及时检验计量器具,光明磊落,无短斤少两。文明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助人为乐
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义务帮忙,造福邻里;引导贫困户自力更生,做好带头人。
5.环境卫生
①有较好的环保意识,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
②家庭生活区干净,庭院绿化,饮食卫生。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二)优秀妇女工作者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2.热爱妇女工作,热情为本单位妇女服务,团结带领女职工为完成本单位目标任务作出了贡献。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从事妇女工作(含兼职)三年以上、现已离职、退休。
二、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评选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各项评选资料
(二)评选方式步骤
1.“最美家庭示范户”
①申报。采取自我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各村评选小组进行申报。填写《东山镇“最美家庭示范户”推荐表》,并附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及全家福一张。
②评议。申报结束后,各村首先进行初选确定入围家庭名单;然后组织召开村组长会议,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推荐名单,并将结果上报给镇评选工作组,由镇工作组进行最后评审。
2.“优秀妇女工作者”
①采取自我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各村评选小组进行申报。
②提交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上报镇评选工作组,由镇工作组进行最后评审。
3.表彰
东山镇将在2021年三八妇女节对全镇所有“最美家庭示范户”、“优秀妇女工作者”进行集体表彰。
三、获奖人数设置
“最美家庭示范户”每类4-5名、“优秀妇女工作者”共7名
四、表彰奖品
1.荣誉证书;
2.奖励现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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