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9-1643245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26
  • 公开日期:2019-1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2019年“两客一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19-12-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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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东山镇2019年“两客一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认真宣传、抓好落实。

 

2019年7月1日

东山镇2019年“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两客一危”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平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三郎堰居委会、塔市驿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内开展“两客一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集中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铁的手段,促使全镇“两客一危”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坚决遏制“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频发态势,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治活动开展并确保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全镇“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安全生成分管领导谈军任组长,徐远新、黎淼、刘雨婷、李智慧、涂哲任成员,徐远新任办公室主任。交警部门、派出所、城管中队、养路工班协同行动。

 

三、整治内容

1.“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一是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驾驶资格与所驾驶车辆不符等不合格的驾驶人;二是无证上岗、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的驾驶人;三是存在“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2.“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隐患。一是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两客一危”车辆;二是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未按要求悬挂喷涂警示标志的危货运输车辆。

3.“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一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二是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存在超员超速现象较多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

4.道路安全隐患。一是国道交通标志缺少、标线灭失,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缺失,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视野盲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二是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通行客运班线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安全设施缺失等重点路段;三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四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限速标志、减速设施不全或损毁的平交路口。

四、整治措施

1.切实加强“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一是公安交警大队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三清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仍在驾驶“两客一危”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对客运企业的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要建立驾驶人“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两客一危”车辆。

2.大力整治“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隐患。一是公安交警大队要及时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两客一危”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面拦截力度、巡查力度、处罚力度。要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两客一危”车辆要依法实施强制报废;二是公路运输管理所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及综合性能检测,对不符合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一律予以停运,纠正后方可参加营运。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平台检测作用,对每月累计报警次数在50次以上100次以下的“两客一危”车辆,停运整改时间不少于3天;每月累计报警次数为100次及以上的,停运时间不得少于7天。

3.着力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大队、安监办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承诺等制度,扎实开展“两客一危”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违规驾驶人员严肃处罚。对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两客一危”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公安交警大队要定期进入运输企业依据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监控记录,依法查处客车超速、超时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两年内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要坚决按照法律规定,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4.全力推动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治理。养路工班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会同各乡镇场对国、县、乡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实地分析、调研,查摆隐患症结,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制订治理规划,落实责任单位和治理期限,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整治,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5.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公安交警、派出所、公路分局等部门要完善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针对辖区“两客一危”车辆交通事故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区域性的严重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查“两客一危”车辆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运输以及“三超一疲劳”、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工作步骤

“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至2019年7月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9年7月1日)。有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动员。

(二)整治阶段(2019年7月2日-7月6日)。有关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巩固阶段(2019年7月6日-7月7日)。有关单位要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从优化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整治成果的深化。

六、相关要求

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遏制住道路运输事故多发的势头。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党委负责人为组长,安监办、交警部门、派出所、城管中队、养路工班、等单位为成员的“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整治期间有关单位要向镇政府办书面报告整治工作情况。

3.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运输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单位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对属于几个单位共同落实的,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要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加强宣传,注重引导。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应对舆情,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5.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有关单位要一级抓一级,实行督导承包制。各居委会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沉到一线,包片包段蹲点,加强督导,推动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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