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9-1642405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24
  • 公开日期:2019-12-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19-12-24 11:38
浏览量:1 | | | |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东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东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和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为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督导组督导问题整改方案》有关任务,持续巩固和深化基层组织建设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筑牢扫黑除恶“第一道防线”,为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

1、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斗争会议的精神列为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充分用好25个村(居)“讲习堂”阵地,邀请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基层民警、法律工作者上台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规定。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深入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继续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加强常态化督导指导,对照7个领域实施细则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巩固党支部“五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各级党组织书记以《条例》为内容主讲1堂党课,举办“一党章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各基层单位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农村党员冬春训等形式组织学习,确保《条例》的学习覆盖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广泛开展“两结对三互比一联创”活动,提升支部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党支部“五化”建设2019年继续巩固、全面完成;“一党章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2019年上半年完成;“两结对三互比一联创”活动2019年完成;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长期坚持。

3、巩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成果。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重点对排查发现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突出、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村务居务财务不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班子成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形的村(居)进行跟踪问效。对措施不精准、效果不明显、问题没有根本扭转的,联系指导领导不能脱钩,帮扶工作队伍不撤走;对已经整顿完成的,跟踪问效、防止反弹;新发现问题的,及时介入、采取措施。

责任单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回头看”工作2019年1月中旬完成;

4、切实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头雁培养计划”,市委组织部继续组织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县委组织部对村(居)“两委”其他干部进行轮训,确保轮训全覆盖,并将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和要求列为培训的必学内容。继续组织开展班子运行情况排查,推行村级班子届中考察办法,动态掌握村级组织运行情况,对新发现的信访矛盾突出、班子成员违法违纪、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影响的村级班子及时跟进整治,发现不称职不合格不胜任的党组织书记坚决进行调整,并通过下派机关干部、引能人回乡等形式予以配齐配强。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党员违法违纪信息情况通报机制,对违法违纪的村干部和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大力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坚持以“80”“90”后为主体,突出看政治素质,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库,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备案管理,采取“一对一”帮带、定期联系、集中培训、承担村级工作等方式加强培养,确保村级工作“后继有人”。继续开展村(居)干部联审制度,对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坚决清除出村级班子,以后凡新提名的村社区干部都要经过联审把关,坚决把不合格的人挡在基层组织门外。

责任单位:各村(居)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培训2019年上半年完成;村级后备力量建设长期坚持;党员违法违纪信息情况通报机制长期坚持;村(居)干部“联审”制度长期坚持。

5、着力健全完善村级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着力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调整;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培训,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具备正常履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决策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细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督导指导,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行、常态化监督,防止村级小微权力腐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经济手段侵蚀基层政权,筑牢扫黑除恶的坚固“堤坝”。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引领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自觉弘扬时代新风。把党组织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探索推行“党建+协会”等治理模式,引导建立红白理事会、军人之家等群众自治性协会组织,提升基层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进一步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双述双评”等基本制度,将是否认真落实自觉抵制涉黑涉恶、“黄赌毒”现象列为自查和评议的重点内容。将党员积分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落实,与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结合起来,坚持真考实评,对不合格党员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切实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纳入培训范围,采取集中和分散、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党员冬春训的要求,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外出党员返乡的机会,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双述双评”等工作集中在春节前后全面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长期坚持。

7、着力用好用活村(居)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配套完善村(居)务公开栏,严格规范村(居)务公开栏内容,村(居)财务和涉及群众重大事项按规定公开;有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备的,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规定的滚动宣传。规范村(居)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室设置,充分发挥村(居)综治中心或民情工作室功能作用,建立健全民情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各村(居)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专项推进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基层组织专项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镇党委牵头负责,镇党建办配合,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地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门工作台账。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定期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统计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联审”情况统计,确保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健全线索移交反馈和办理机制。按照市扫黑办《岳阳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与政法、纪检、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基层组织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反馈给扫黑办,对其他单位反馈来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接手处理,认真研究解决,推进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三是健全工作督导指导机制。建立经常性督导指导机制,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到村(居)一线调研发现问题、现场指导解决问题;对村干部确属涉黑涉恶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也要防止把少数村干部的违纪问题、经济犯罪和一般刑事犯罪当成涉黑涉恶犯罪来对待。

四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不力的,采取组织提醒、约谈问责等办法督促整改,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格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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