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1059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0-08
- 公开日期:2016-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政办发〔2016〕29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镇2016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注射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在我镇范围内发生和流行,确保全镇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禽养殖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镇内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秋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正值动物疫病的多发期,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同时受周边地区的疫情威胁,使我镇的动物防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因此,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秋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当前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
二、迅速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免疫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按原建制村成立秋防工作领导小组,村主任为秋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亲自组织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行防疫双轨目标责任制,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确保秋防工作有序、有效、有力进行。
2、严格集中免疫。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全面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对农村散养户以服务为主,秋防期间实行集中免疫,新增畜禽实行组织定期补注或申报补免;规模养殖场以督导为主,实行现场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导。加强基础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猪瘟等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应达100%,规模养殖场佩戴畜禽标识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要确保秋防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确保免疫进度。今年秋季动物防疫从10月上旬开始,按照先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的顺序,1 O月底全面完成集中免疫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合理安排时间,科学调度组织防疫,确保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免疫补注任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和小反刍兽疫等要实施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
4、规范疫苗管理。动物防疫站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特别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
5、强化信息报送。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各村、居委会在确保免疫期间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的基础上,要加强免疫进展信息报送,每周五前要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周报表和免疫进展情况报告至镇动物防疫站(联系电话:13574031028)。
三、全面确保秋防工作圆满完成。
1、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年初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签订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政府、防疫部门和养殖者的防疫责任,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考核。秋季动物防疫期间,镇将成立动物防疫工作督查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下到各村、居委会重点督查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记录是否真实,新型耳标是否佩戴,对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督查的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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