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1047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22
- 公开日期:2016-03-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场:
目前正值清明高峰时期,群众上坟祭祖活动增多,天气持续晴热,火险隐患系数大,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各村场务必提高警惕,全民动员,加强防范,切实落实以下各项防火工作指令。
一、加强宣传:利用广播会、刷写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强防火及文明祭祖知识宣传。
二、加强值班:各村场领导和护林员加强林区值班巡逻,村场领导防火特护期内不得无故外出,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林区人员活动状况。
三、杜绝火源:各村场办点干部和村场领导带班值勤,护林员佩带袖章至主要进山路口设立火源检查站,劝导及控制进山人员携带鞭炮、香火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
四、科学扑救:一旦发现火情火点,各村场护林员及村领导第一时间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4530004),并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组织扑火队伍和附近群众(禁止老人、小孩、妇女上山)科学扑救。
五、加大打击:防火特护期内凡是不听劝导,强行携带火源进山人员,必须强制搜除火源物质,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年(4530004)和县森林公安局(4211110)。凡是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各村场必须现场控制肇事人员,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县森林公安局,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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