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5-1141038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0-15
- 公开日期:2015-10-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关于规范村民建房致全镇村民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秩序,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农村村民建房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房原则
1、规划先行。遵行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原则,力求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需求,体现农村 特色。
2、先批后建。村民建房村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
3、按图建房。我镇结合东山实际,选取编制了农村村民建房的示范图集,免费提供给广大村民朋友先择使用。
二、审批程序
第一步 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包括:①建房申请书,写明建房理由和建房地点。②按图建房承诺书。③建新房折旧房承诺书。
第二步 村(居)委会签章。包括:①村(居)委会初审。②申请人所在村组开会,须村组2/3以上农户、组长及四邻签字同意。③村委会同意,签字盖章。
第三步 镇村建站审核。镇村建站接到建房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并完成现场勘察选址,申请人到场。
第四步 现场勘测,绘制规划红线。包括:①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开工前应向镇村建站申请放线、定位。②村建站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放线,申请人到场。
第五步 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住宅建筑示范图集》。包括:定点放线后,申请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镇村建站领取“一书一证一图”。
第六步 按图施工。①必须按照选定的《农村住宅建筑示范图集》开工建房。②开工砌基时,申请人到场。③申请人须在动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第七步 竣工验收合格核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①竣工后,申请人应向镇村建站申请竣工验收。②村建站接到申请后,须在7个工作曰内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验收。③竣工验收时,申请人到场。④验收合格后,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三、实施监督
对有以下情形的欢迎社会各界和村民朋友的监督举报:
1、未经批准即开工建房的;
2、在基本农田上建房的;
3、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的;
4、私自收取或标收取耕地占用税的。
村民朋友们,我们将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同时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使我镇的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走向良性轨道,望广大群众自觉配合和监督,为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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