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5-1141036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17
- 公开日期:2015-09-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发〔2015〕8号
东山镇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检查评比考核的
通 知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我镇党建工作,现将党建工作检查评比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内容
实行100分制考核,采取减分计分法,单项分值扣完为止;党建工作考核由基本组织建设、基本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建设、基本活动建设和基本保障建设五大部分组成。(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附后)
二、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时间
2015年党建工作检查评比考核分两次进行,分别是9月下旬和12月上旬。
三、党建工作评比考核措施
1、检查排名制。9月下旬和12月上旬的分2次对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交叉检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分成9个组进行逐村检查(检查分组表附后),根据各村的分值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的结果进行公示曝光,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公示,在镇广播大会上及时公开、通报到村。
2、奖罚兑现制。设立党建工作奖励基金1000元,分两次兑现,每次500元。检查得分90分以上的每次奖村支部书记、办点干部各500元,90分以下80分以上的按得分比例进行奖励,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不予奖励,70分以下的村场罚款2000元。
3、好坏“两上台”制。对检查排名前3名和后3名的村场实行“两上台”, 排名前3位的村场支部书记上台介绍经验作法,排名倒数三位的村场支部书记上台作表态发言,办点干部在干部例会上讲原因、表决心。
4、评优挂钩制。突出贡献支部书记评选申报,党建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申报县级优秀支部书记,党建考核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优秀党支部评定,党建考核必须在80分以上;党建考核60分以下的村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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