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5-1141035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8-15
- 公开日期:2015-08-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政办发〔2015〕19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
为加快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圆满完成2015年工作任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于2014年录入全国农村危房微机管理信息网,且户主属性为五保户、低保户、一二级残疾人户或贫困户。
2、属危房户(土坯房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D级房)或无房户。
3、必须是2015年新建并竣工房屋,且在此之前没有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
4、名额分配原则上大村(1500人以上)不超过3户,其他村场不超过2户,桃花山区域土坯房、渔民上岸户根据政策全部纳入改造范围。S202及许东公路可视范围内,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要提高建设标准,可适当增加指标数。各村场五保户、低保户、一二级残疾人户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村民个人向村场书面申报(镇不再接收危房改造报告)。
2、村支两委召开会议研究(就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研究)。
3、召集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同意。
4、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照片交镇村建站留档保存)。
(二)镇初审
1、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程序是否完整。
2、审查申报人建设房屋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是否按县定图纸施工(主墙为白色,瓦为红色或蓝色)。
3、审查申报新建房屋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即一户一宅,人平面积不超过35m2)。
(三)县建设主管部门复审
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11月下旬(11月底前必须完工)。
(四)打卡发放
根据县验收,村公示后,村场将农户惠农资金“一卡通”帐号报财政所,实行打卡发放资金。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镇长李铭涛任组长,李建新、周勇、白贞祥、白海炎(常务)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纪检、村建、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汪洋任办公室主任。村建站负责危房改造工程审查验收,财政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核实,民政办负责危房改造人员属性核定,纪检、审计站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监督,办点干部要负责督促村场搞好公示、评议,并要上门检查验收。各村场成立相应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四、纪律要求
1、必须实行惠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不允许村场搞二次发放。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严禁收取服务费或手续费;严禁套取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一经发现,一律严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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