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2-1918799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14
- 公开日期:2022-03-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明确光伏扶贫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
通 知
各村(居):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贫困劳动力增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2022年大垱湖和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补助扶贫公益岗位事项明确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的80%以上要用于公益岗位,其他收益用于特困对象补助和小型公益事业。岗位根据村集体产业、公益类项目需求进行设置,主要有保洁员、防疫员、护理员、安保员、护林员、护路员、治安巡防员、河道管理员、绿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光伏电站管理员等公益岗位。每年从4月1日到第二年3月31日为一个时间段(协议时间),大垱湖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按3000元的标准补助,特困对象每年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补助,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打卡发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按2000元的标准补助,由村级统一发放。
二、岗位要求
公益岗位主要安排有劳动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户、边缘户(以下统称“五类人员”)优先安排脱贫户和边缘户,年龄要求男18-65周岁,女18-60岁,评选出的人员必须能正常履职,人岗匹配,中途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的由村场(社区)及时替换,用人单位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2)。
三、岗位申报
(一)公益岗位申报
1.户主申报。由“五类”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提出名单。
2.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召开党员、组长、“五类”人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初核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申报名单,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
3.村级公示。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写《2022年度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设置花名册》(附件3、4),并上报乡镇。
4.乡镇复核。对村级上报的光伏公益岗位受益户,由乡镇扶贫办组织人员联合村级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队长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确认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以乡镇为单位填写《2022年度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设置花名册》报县乡村振兴局。
(二)特困对象申报
由镇年底按公益岗位申报流程确定名单,对象只能从“五类”人员中产生,且不能与其他扶贫公益岗位人员重复,不用签署岗位设置协议。
四、督查考核
扶贫公益岗位作为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镇乡村振兴办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作为资金发放、年度考核记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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