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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6383401N/2025-228100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31
  • 公开日期:2025-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下发《东山镇2024年“法治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山镇   2025-03-31 11:23
浏览量:25 | | | |

  东政办发〔2024〕  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发《东山镇2024年“法治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山镇2024年“法治乡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山镇2024年“法治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华容县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东山镇2024年“法治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依法治理,全面提高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促进法治东山建设,深入开展“法治乡镇”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促进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各村(社区)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治东山”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东山”建设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社区)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二)紧盯目标任务。要按照“法治东山”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建设“法治乡镇”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对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二要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

  (三)加大部门联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建设法治乡镇的活动中,人大、政府和政协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镇纪委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及失职渎职行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健全监督机制。镇党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镇政协联络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司法所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线要切实加强对“法治东山”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 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开拓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法治乡镇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东山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

  组  长:谢绍峰

  副组长:白振昌、程学锋、段旭东、廖 真、李国祥、刘志帅、任茂祥 、兰菁、杨霖、黎振(常务)廖权红、沈婧、谈军

  成  员:各村(社区)总支书记

  东山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吴湘野、

  副主任:黎  淼、汤雷

  成  员:许修瑜、孙雅倩、黄珍珍、曹新玲

  (二)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认识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定具体措施。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建设法治乡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保障措施。镇政府要根据建设法治乡镇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创建活动的物资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财政所要确保这项工作的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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