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8-1452803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0
- 公开日期:2018-04-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花山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桃花山村“空心房”整治工作能圆满完成,实现农村宅基地有效、合理的利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整体现状
桃花山村作为我镇“空心房”整治工作综合示范村,辖区内共有“空心房”73户,房屋建筑面积为10580.5平方米。目前已签订拆除协议的有73户,已拆除19户,3012平方米,还有14户在审核中,待拆除。
二、基本原则
对已腾退土地本着“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的土地利用原则,采取土地复垦、土地复绿和规划集中建房三种方式。
三、规划方向
对于腾地面积超过400㎡,且在国土图斑内的区域,采取土地复垦方式;对于腾地面积较小、分布零散的区域,采取土地复绿的方式;对交通便利、符合建设规划的区域,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根据桃花山地形特色,针对不同区域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1、土地复垦。桃花山村属于山区地形,可复垦区域较少,可复垦面积为10亩,复垦区域以旱田为主,可种植黄豆等作物;水田为辅,可发展稻虾养殖。
2、土地复绿。桃花山可复绿的区域较大,复绿面积为25.5亩,可根据自身特点,种植竹林、果林或者其他经济型树木。
3、集中建房点。桃花山村集中建房点占地17.8亩,可容纳村名集中建房22户,目前已有6户“空心房”拆除户在集中建房。
三、工作方案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桃花山村农村“空心房”整治领导小组。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村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村委会成员任组员。
2、拆除方案。按照镇里的拆除方案分为四个批次拆:第一批次拆除15户。第二批次拆除18户,第三批次拆除18,第四批次拆除22户,6月20日前完成所有拆除任务。
2、拆除工作。拆除工作采取 “三统一”模式,由村委组织专业施工队伍统一拆除、统一清场、统一转运,来保证整治现场的施工安全和工程扫尾。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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