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7-1140984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4-15
  • 公开日期:2017-04-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来源:东山镇   2017-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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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容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华发〔20174号)和《2017年华容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华法制办〔20172号)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2017普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镇重点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更好地履政府协职能,为构建法治东山、和谐东山,实现东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

(二)主要目标

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入,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依法办事和维权;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进一步深化,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制度;法治实践进一步推进,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县“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东山镇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履职,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群众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据普法对象和不同特长,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教育培训。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着力提高机关干部、村级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3. 坚持求实创新,适应发展新常态。

适应构建法治东山的需要,围绕政府职能,根据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4.坚持学用结合,巩固法治基础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注重对新颁布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法规法纪、法治思维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切实巩固法治基础。

二、普法对象

全镇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三、普法任务

(一)突出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学习

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平台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体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突出普法对象学习的针对性

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及结果运用,落实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华法治办法〔20154号);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教育部、司法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春节元旦“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依法生产、依法维权。

(三)突出创新引领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的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利用“法治湖南网”、“如法网”等网络平台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信息发布;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村级广播、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进行普法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新村部建设契机在各村(居)建立农村普法教育阵地。

(四)突出统筹协调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法治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普法统筹协调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贯彻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和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华办发〔201613号)的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4月底)。根据东山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17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5月—11月)。东山镇根据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明确学习任务和学法过程,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心得、有记录,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务求实效。同时,全镇将定期对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12月)。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我镇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并对全镇的普法工作组织考核验收和评比,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普法工作人员、经费及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普法规划制订,落实情况;党员干部的学法笔记和普法宣传情况;学习情况、普法工作的档案管理情况;东山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情况等。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山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谢光辉任组长,付祖云、白贞祥、白海炎、廖真、李贻文、李国祥、张佳奇、白振昌、胡铂雅、廖权红、谭军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东山法庭、司法所为组成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谭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黎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政府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要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配合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共同构建普法教育的社会网络。

(三)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附: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东山镇人民政府

0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长:谢光辉              联系电话13808405303

    长:付祖云              联系电话13974079777

白贞祥              联系电话13574028533

白海炎              联系电话13707404158

                联系电话13974066789

李贻文              联系电话15377300888

李国祥              联系电话13574026732

张佳奇              联系电话18473097606

白振昌              联系电话18613905556

胡铂雅              联系电话15173090922

廖权红              联系电话13974079825

办公室主任:谭                联系电话15115039888

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7407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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