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5-1140959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3-28
  • 公开日期:2015-03-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东山镇   2015-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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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15〕7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东山镇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东山镇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26日

 

 

 

 

 

 

东山镇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华容县环保专项整治三年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和《华容县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为认真做好2015年全镇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契机,以解决危害群众利益,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提升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秀美东山、小康东山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部署,属地主体。整治工作根据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镇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各村场、部门单位是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

2、依法依规,污染担责。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环境污染排放者承担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和恢复治理的责任。

3、整建结合,优胜劣汰。通过专项整治,结合县环保执法力量,打击非法生产,整顿经营秩序,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质量。

(三)工作目标

全面整顿矿山开采与加工行业,关停整合一批严重违法的生产企业;治理砖瓦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对“三无”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大畜禽养殖的粪污治理力度,进一步落实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确保全镇的环保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对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顿工作:

1、无证开采或持过期失效证件开采,采矿权擅自转让、越界超深开采的;

2、无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规定的;

3、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隐患的;

4、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

5、毁林开矿和非法占地开采的;

6、生产规模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矿石开采低于5万吨/年),且设备老化落后的;

7、采石场相邻间距小于300米,爆破作业不能确保安全的;

8、生产施工场地没有“三废一噪”(废气、废水、废渣、噪音)治理设施和有效处理措施,严重污染环境,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9、逃避国家各类税费及其他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按照《环保专项整治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违法生产企业依法实行停产整顿、关闭、整合,具体工作步骤按《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行。

(二)继续抓好畜禽养殖业的专项治理。我镇现有规模养殖场近20家,今年主要是督促高标准完成宏玉生物科技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完成范泽英养殖场、易鸣养殖场的治理工作,督促2家养殖场完成沼气池、厌氧池、氧化塘、干粪堆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同时对其他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加强监管,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搞好初级治理,严禁养殖场的污水直排外环境。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顿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的;

2、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排烟管道的降尘脱硫设施的;

3、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废气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

4、毁田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5、利用简易轮窑、土窑烧结砖瓦的;

6、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7、偷漏国家税费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在整顿期间,不新增一家粘土砖瓦企业,要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关停和整顿一批污染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三无”(无证、无照、无环保设施)砖瓦企业。

(四)全面整顿各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各单位对本辖区内从事非法生产加工的“三无”(无手续、无设施、无验收)企业、小手工、小作坊要摸清底子,建立台帐,上报镇环保办专项整治指挥部,严禁瞒报、漏报。对各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依法整顿,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五)继续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对一级水源保护区东山水库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水源保护的各类标志牌和界碑、界桩的设置,完善隔离防护设施;二是要严格监管东山水库上方的生产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渣严禁排入水源保护区。三是保护区要确定专人专职专责进行管理,做好常规性保洁工作,严禁在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倾倒建筑生活垃圾、放养畜禽,禁止在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质的各种活动。水利、环保部门要对保护区水源水质进行常规性监测。

要加强对水面养殖的管理,继续抓好大湖珍珠禁批、限养工作,抓好湖面水质的监管监测工作,严禁在养殖水面投放鸡粪、鸟粪等污染水质的物质。

(六)全面实行蔬菜加工业的达标排放,我镇蔬菜加工企业只有华庆野生食品有限公司一家。今年主要是督促该企业尽快高标准完成设施建设并组织验收,同时还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全面实行达标排放。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来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做到令行禁止,按要求完成各项指定的任务。企业是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高环保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的环保行为,主动配合职能部门搞好环保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要有勇于担责的精神,在本部门责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墙报、课堂,广泛宣传新的《环境保护法》,以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进一步理解开展环保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环保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评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镇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实行严格考评考核,对工作执行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分季度予以通报,对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或阳奉阴违的,按华发〔2015〕1号文件精神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循私舞弊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或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东山镇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

 

 

 

 

 

 

 

 

 

 

 

 

 

 

东山镇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重点工作任务及要求

相关责任人

1月1日至   9月30日

按县《矿石开采和加工业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加强对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

周  勇      龚学冬

3月20日至  6月30日

对全镇“三无”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档上报,搞好整治工作。

李建新    谈  军

3月10日至  7月20日

按照县砖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步完成红拓环保砖厂、新江砖厂、塔市建材厂、宏达砖厂、东山页岩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整治工作。

李贻文

龚学冬

4月10日至  8月30日

重点完成范泽英养殖场、易鸣养殖场的设施建设,其他畜禽养殖完成初级处理。

李国祥

柴  荣

全  年

对华庆野生食品有限公司落实监管,督促建好环保设施,使其达标排放。

罗  丹

龚学冬

全  年

加强一级饮用水源东山水库保护区的监管工作,确定专人管理,建好保护标志,及时清除污染物,畜禽不得进入保护区放养,确保水质达标。

徐远训

尹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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