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4-114095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8-21
  • 公开日期:2014-08-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山镇   2014-08-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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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1426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东山镇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

    《东山镇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 818

 

东山镇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我镇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建设从8月份开始,历时三个月,9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宣传准备阶段、全面清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成效阶段等四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强化领导力量。为确保这次社会救助阳光行动顺利进行,东山镇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配合县、乡、村三级组成调查组进行分组核查。按要求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办点干部负责制,从组织上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全面落实。2、广泛宣传低保政策。①召开了村场动员会,并组织了村主任进行业务培训。②在各村、社区醒目的地方张贴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和动态管理的通知。

二、全面清查阶段。1、镇村二级联动,上下形成合力。此次城乡低保核查的时间819日—910日完成全镇低保户核查。在全面清查时过程中坚持挨村逐户调查,实行原保对象和新申报对象入户调查率达100%,坚持民主评议不走过场。2、注重工作方法,把握五个环节。此次阳光行动主要是清查2014年已保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我们在对象申报、评审途径、对象确定三个方面把握五个工作环节。一是宣讲低保政策。由调查组成员在进村入户时边调查登记,边宣传低保政策,发放动态管理宣传资料。二是调查核实。由联合调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采取听、查、看、问、走访邻居等方式进行,并填好调查表。三是民主评议。在全面摸排核实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议,低保评审小组根据保障对象家庭实际情况,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原保对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对象纳入张榜公示范围。四是张榜公示复议回复。由各村场(社区)在固定公示栏或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对低保对象保障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同时由县民政局将低保对象信息花名册在华容县社会救助网上进行公示。五是对停发低保的对象下发低保金停发通知单,对申请低保未通过的对象下发回复书。针对低保、五保对象中年龄偏大,外出投亲靠友的人员,为核实身份、避免虚报冒领,我们采取了三认证的办法:一是上门认证,二是视频认证,三是约见认证。通过采取这些工作方法,从源头上狠刹了“人情保”、“错保”,从而真正做到应保尽保,该退则退。

三、集中整治阶段。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整治之前因为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等各种原因产生“人情保”、“错保”,享受救助对象不按照规定退保等情况。调查证实后,对低保申请审批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的现象进行查处和通报。

四、巩固成效阶段。在这一阶段,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同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被救助群体的解释工作。二是加强政策的整合和延续。在清理核查期间照常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五保供养金;对被清退的低保对象,如果家庭确实还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予以解决。三是建章建制。l、建立动态核查机制。组织专人不定期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根据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及时将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纳入低保;2、强化分类施保机制。根据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将其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补差和动态管理方式;3、建立低保渐退机制。联合劳务、农技等部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对就业或脱贫后符合退出低保的家庭,逐步退出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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