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4-1140942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5-04
- 公开日期:2014-05-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政发〔2014〕8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山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山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东山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东山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东山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由镇统一组织,村场为主抓落实,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基本原则
1、严格对象标准。农村贫困户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扶贫户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次全部纳入贫困户一并建档立卡;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脱贫愿望的低保户。从2014年6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贫困户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2、规范识别程序。要分召开镇、村、组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贫困户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镇人民政府要有贫困户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并送交县扶贫办对贫困户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后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公平公开公正。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贫困户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布,并通知到每一位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体现结果公正。村委会审查和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镇政府和相关村场要及时调查,确有问题的要取消贫困户资格,从得票靠前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镇设立举报电话:0730-4530004。
4、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贫困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
1、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4月-2014年5月底)。
①指标分解(2014年4月底前完成)、各村场根据镇下达的贫困户指标,研究确定本村的工作方案及识别方法;②宣传动员(2014年4月初-2014年4月底)。各村场要召开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国家、省相关政策,要充分发挥广播、公布栏等媒体作用,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好村、组工作会议,一环一环搞好衔接,抓好落实;③群众评议(2014年4月-2014年4月底)。各村场作为责任主体,在本村场范围内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贫困户,村级投票情况和贫困户审核结果要在行政村驻地公示7天,村场要加强对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
2、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4月-2014年6月底)。
各村场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贫困户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贫困户、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3、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7月-2014年9月底)。
贫困户档案数据要分村场按进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未按要求完成的要重新修正完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各级政府都相当重视。我镇成立由镇长李铭涛任组长的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白海炎、李国祥任副组长,民政办具体落实。为了加强对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领导,各村场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指导协调。
2、明确责任。
办点干部、村场支部书记是本村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为具体责任人。所有责任人要根据镇里的统一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全面摸准本村贫困户,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严格督查指导。
加强对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指导。县扶贫办将组织对镇、村进行现场督导,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镇领导小组也将对各村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工作不到位、程序不合法、资料不齐全的将取消贫困人口的识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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