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4-114094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4-28
- 公开日期:2014-04-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政发[2014]25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山镇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大三基”的具体内容,经党委研究决定,现将《东山镇2014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各村、部门、企业请遵照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本村、部门、厂家的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东山镇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工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安[2014]1号)和《岳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 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4]4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实施方案(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四大三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扎实推进“四大三基’’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问题,加强基础性、本质性、长效性的工作,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确保全面实现全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到2016年,努力实现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得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党政干部宣教制度。党政班子定期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2、社会群众宣教制度。每年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在集市和社区展示或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板报、标语,向居民编送一批书刊、画报、光碟,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定期进行巡回宣讲,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警示教育制度。督促企业利用自有广播、电视、网站、墙报等方式,在车间、班组和厂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训话制度,建立职工举报奖励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为员工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训等方式,每年组织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0名、安全管理人员20名、特种作业人员50人次、新工人100人次以上。到2014年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矿山和危险品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到2015年底,企业从业人100%培训上岗。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厂长(矿长、经理)。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4年,全办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参加县安委开办的专题业务培训。
(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全面推广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建立违规扣分、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企业自主查隐患、部门抓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
2、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各党政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每年至少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成立常年检查组,每月至少检查1次。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制定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方式、程序、要求和责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监办要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依法依规经营。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建立大检查闭环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治到位。
(四)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1、建立和实施包干负责和驻点督导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和“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中,每年选择一批监管任务重、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村场和企业,采取领导包片、部门领导包企业的办法,集中精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2、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4年起,各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门队伍,定期开展 “打非”联合行动,着力解决矿山无证开采、项目无证建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等突出问题。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4、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以矿山开采、建材和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高毒物品和重金属职业危害专项治理。2014年,重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2015年,重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2016年,重点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及个体防护等专项检查。
(五)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要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用经费保障的通知》(湘财企[2009]5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安监部门工作经费的保障。
2、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安全监管机构办公自动系统配备,2016年前配备执法交通专用工具。同时,加强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
3、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前完成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和教育培训系统建设。
4、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建立定期学习、工作分工、年度述职、事故追责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2、建立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检查安全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曝光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在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资金安排、融资扩股、品牌评定、评先评优时予以限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落实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制度。严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优待关心基层安监人员。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咨询与评审分开,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
5、完善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到2015年全办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6、加快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转移一批”的要求,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快矿山整顿关闭整合,坚决关闭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五小企业”,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七)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创建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村组、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2015年起,每年创建县级安全生产示范企业1个以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地、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农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
四、严格要求,确保“四大三基”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其他部门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各村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从2014年起,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重点用于 “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村场、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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