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4-114093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1-21
- 公开日期:2014-01-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政办发〔2014〕1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东山镇2014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东山镇2014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山镇2014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落实我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大对各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针对安全生产隐患的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快构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镇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成立东山镇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姚书茂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勇(常务)、人大主席李建新、人大副主席罗丹任副组长,涂哲、刘钢、沈毅、廖建、王志军、吴修志、周勇(国)、汪洋、杨宗剑、刘玉泉、曹斌、黄明立、汪国良、黄文忠、高寒、李洪、李继白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涂哲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
(一)专项检查阶段(2014年1月20日—1月26日)。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村场、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详实记录,检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总结及时反馈。
(二)综合督查阶段(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加强台帐管理等情况;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重点
1、食品安全方面。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工商所、卫生院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集镇中心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状况:酒楼、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及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是否存在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由派出所牵头,加强节前客运安全检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和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安全整治工作,狠抓无牌摩托车的治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整治交通黑点。
3、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由安监办牵头,国土所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爆破制度落实情况;民用爆破物品安全使用情况;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及员工安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防火安全方面。由城管中队牵头,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措施和电气设备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开展以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敬老院、游戏厅、网吧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严防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5、烟花爆竹和涉爆安全方面。由安监办、派出所牵头,工商所等部门配合,检查全镇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查处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产品,依法取缔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持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有证的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经营现象;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行政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和商标(标识)等方面各种侵权行为。检查涉爆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涉爆重点人员监控情况,涉爆可疑场所和非法矿山排查情况,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情况,非法爆炸物品收缴以及销毁情况,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6、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由村建站牵头,对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学校安全监管。由东山中心小学牵头,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对全镇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全面检查,排查宿舍的消防安全、教室的楼道和栏杆安全、食堂的卫生安全、各类电器的用电安全等,重点检查校车例行保养修理台账,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校车安全情况。要明确各学校的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督促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8、电力安全方面。由供电所牵头,重点检查预防极端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及应急物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措施等,保证用电高峰期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机械设备损坏,变电箱设备、灯杆和照明施工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
此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确保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尤其是派出所、安监、食品、卫生、教育、国土资源、村建、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落实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所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造册登记,并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依法落实整改,做到该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业整顿、该处罚的予以处罚。
(四)坚持值守,信息畅通。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众性事件,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把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及时将情况按规定如实上报镇安监办,确保信息通畅。
(五)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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