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3-2119329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08
- 公开日期:2023-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办发〔2021〕18号)、《华容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2021-2025年)》(华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我镇集体经济组织薄弱、发展缓慢、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困难等问题,用足内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广借外力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10万元以下的村减少到6个,年经营性收入50 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4个的目标任务。
二、发展路径
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归纳总结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条路径”(附件2),为我们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指明了方向。各村(社区)要立足自身优势,分析研判,充分运用,找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同时要积极主动探索符合村(社区)实情、具有推广价值的新路径、新模式,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三、推进举措
1.明确发展目标。各村(社区)认真制定村集体经济及项目发展计划,着力提高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夯实经济基础,以土地租赁、山林发包、光伏发电、池、湖出包、稻谷出售、龙虾养殖分红等途径,激发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确保实现社区集体经济拥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力争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持续增收。
2.强化责任靠实。通过办点干部包村联系制度,积极构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抓、办点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取长补短和协作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环境;严格落实“周汇报、月调度、季评比”制度和“清单式”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前期制定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明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绩效报酬相挂钩,倒逼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3.注重人才引领。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下大力气挖掘人才,多种措施培养人才,将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外出经商返乡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一批懂经营、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能人”“贤人”纳入村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立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组干部“三培养”机制,培育后备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发展验成效,以实绩论英雄,开展集体学习及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全方位提升镇村干部、驻村帮扶队员能力素养。
4.统筹全面发展。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发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按照镇情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紧紧围绕全镇“一极三镇”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党建+”纽带作用,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通过理论联学、党员联培、资源联享、产业联姻、活动联办,巩固提升红松菌、皱皮柑、野香优莉丝等特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成果,推动村集体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由谢绍峰担任组长,程学锋、段旭东、任茂祥任副组长,彭若红、邹游、卢扬、徐志明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建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党委会研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全面开展“四亮创建”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136”基层治理体系,夯实攻坚行动的组织基础。
2.完善配套政策。充分整合部门力量、涉农资金、政策资源,推动资金向薄弱村投入、项目向薄弱村投放、优惠政策向薄弱村倾斜、产业链向薄弱村延伸。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村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政策资金、帮扶资金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般不低于50%。
3.强化运行监管。按照项目可行、程序到位、建设规范、
效益明显的原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效
益评估及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要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督查,加强村级财务监管,严防腐败,防止贪污、挪用、截留和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4.强化激励约束。健全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奖励政策。重视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行动中发现、培养、使用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坚决防止贪大求全、盲目决策、新增村级债务,防止违规上马项目和侵占、挪用村级资金资产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追责一起,并在全镇通报。
附件1:华容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
附件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十条路径
附件1
华容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办发〔2021〕18 号)《华容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华
办〔2022〕1 号)精神,结合华容实际,特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1.财政扶持。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建立项目库,每年
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资金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县 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2.项目倾斜。对有明确资金来源的,单个投资额在 200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腌制池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提倡优先安排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实施。(牵头单位:项目相关县直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
3.资产托管。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
处理、文化娱乐、房产物业等资产,如上级没有明确规定,原
则上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责任单位:
各乡镇)
4.乡贤助力。集中选聘一批村级“荣誉书记”,推动产业回乡、项目回流、人才回归,发挥乡贤作用做大做强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5.评级授信。全面推行“党建+诚信金融”,把村级集体经
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
目在信贷支持上计划优先、利率优惠。(责任单位:县政府金
融办)
6.以工代赈。指导相关部门根据每年的重点工程项目,建
立以工代赈年度项目清单,由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
照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7.规范三资。对“三资清理”中发现的违规处置资产、资
金、资源情况开展全面规范整顿,重点解除一批违规合同,此
项工作纳入村级巡察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巡察办、各乡镇)
8.创办实体。每个村(社区)原则上领办创办1个以上集
体生产经营实体,如工程队、合作社、劳务公司、村级供销社
等。(责任单位:各乡镇)
9.奖惩激励。每年对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以上且排
名前5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其中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排名第二、第三的奖励3万元,排名第四、第五的奖励2万元;同时对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以上、同比上一年度增长100%以上且排名前5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其中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排名第二、第三的奖励3万元,排名第四、第五的奖励2万元。允许获奖行政村拿出奖金的 50%用于奖励集体经济组织在职员工(含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职务的村“两委”成员)。
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机制,允许行政村拿出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 20%的部分,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奖励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集体讨论、乡镇党委政府把关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职员工(含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职务的村“两委”成员)进行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低于县(乡)平均水平的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予评先评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0.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严防新增债务,完善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附件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十条路径
1.资源开发型。凭借土地、山水、田园等自然资源,开发农业增收项目,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
2.物业经营型。引导、扶持村集体兴建或购置商铺、民宿、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物业,通过租赁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地理位置偏远的村可异地购置物业,或与经济强村共建物业项目。
3.资产盘活型。对村集体闲置的会堂、厂房、祠堂和废弃学校等设施,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增加村集体收入。
4.资本运营型。将村集体历年积累的资金、土地补偿费等货币资产,通过参股经营等方式转为经营资本,获取股金、利息和资产增值等资本运营收入。
5.基金运作型。利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组建发展集体经济基金池,由政府国资公司负责运作,营利收入返还给村。
6.村庄经营型。充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打造村域景区、农家乐、民宿经济等,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7.产业发展型。把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结合,与块状经济发展相结合,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8.生产服务型。创办村级经营性服务实体,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服务,或开展中介服务,或兴办农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增加村集体收入。
9.村落建设型。以历史文化村落、中心村建设为载体,通过保护开发、宅基地整理复垦等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10.土地股份合作型。通过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增收。
11.能人带动型。引进有实力、有资源、有情怀的乡贤能人,主导发展壮大有市场前景的农业产业,村集体和群众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劳务供给等途径增加经济收入。
12.服务创收型。村集体创办互助社,开展便民业务代办、劳动就业协助、信息服务、法律援助、婚介服务等项目,在便民利民的同时,通过收取一定服务佣金增收。
13.旅游经济型。村集体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地域特点、产业特色,引入社会资本打造旅游项目,村集体以集体资金、土地山林、历史文化等资源入股,参与经营分红创收。
14.托管土地型。鼓励外出务工青壮年人数较多的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责任田采取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三种方式,统一管理和服务,村集体收取托管费创收。
15.宅基地出租型。采取“农户+村集体+企业”模式,由村集体集中收购闲置农房,收回土地使用权,统一流转给企业盘活利用,村集体收取一定比例的流转金费用,为村集体创收。
16.宅基地入股型。采取“农户+村集体+业主”模式,由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交由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寻求联营方共同发展旅游、民宿等产业,为村集体创收。
17.宅基地入市型。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腾退闲置宅基地和公共服务类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转让或通过村庄规划调整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形成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并统筹使用,为村集体创收。
18.宅基地改革型。村集体对农村存量超面积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合理利用腾退宅基地开展土地增减挂钩、流转、抵押再利用,带动村集体创收。
19.实体带动型。依托大中型企业,村集体配套兴办小型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构建村企互动、产业带动格局,为村集体创收。
20.电商服务型。在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地区,针对农产品销售难题,探索“集体+电商”模式,利用电商平台,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由集体组织专人经营管理,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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