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3-211930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08
- 公开日期:2023-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机关值班要求
东山镇机关值班要求
1、保证24小时联络通畅,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等给上级,乡镇、县直部门要将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了解要求: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县政府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敏感信息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2、牢记国务院总值班室010-66015050,省政府总值班室0731-89990001和市政府总值班室0730-8880225座机号码。
3、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禁安排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值班。严禁擅离职守或者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换岗。
4、值班电话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者用于处理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5、要了解: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县政府要书面报告直报省政府总值班室,重特大突发事件,县政府要书面报告直报国务院总值班室,在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同志要及时接听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如实全面报告情况。
6、上级将采取电话、实地、视频等方式加大节假日工作日夜间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检查力度,实现全覆盖,采取书面形式及时通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按程序问责追责。
7、做好日常培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培训,对首次参与值班的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
8、设置独立的值班场所,配备休息区和卫生间,严禁用传达室、保卫室等充当值班场所。解决好值班人员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