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3-2118950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08
  • 公开日期:2023-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3-10-0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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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

  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岳阳市、华容县人大常委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村(社区)、代表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一极三镇”建设目标,在民生实事项目推荐、票决、监督三个环节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贴近民意、符合民需、惠享民众,为加快建设富美东山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推进和保证人大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充分尊重民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

  (三)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使代表票决制成为镇人大主席团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三、基本内容

  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划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四、工作步骤

  代表票决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初定阶段。(10月一12月)

  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在项目征集初定过程中,镇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同时应注重征集的广泛性,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1.项目征集(10月底-11月31日)

  10月底,启动候选项目征集,由镇政府以公示栏、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建议,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室)的作用,组织代表进站(室)开展主题接待,围绕民生实事项目选题,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2.项目初定。(12月1日-12月31日)

  镇政府对征集到的所有项目进行汇集整理,根据是否符合民生实事项目内涵和区域平衡性要求进行初选,对初选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民生实事建议方案,征求镇人大主席团意见后,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将其作为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的候选民生实事。

  (二)项目审议票决阶段。(1月中旬)

  为保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主性,在项目审议和票决环节应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1.代表审议。候选项目由镇政府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镇政府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说明。大会安排充分时间,组织全体代表对候选项目进行审议。候选项目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说明情况,代表审议时可以向其提出询问。

  2.项目票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明确候选项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公布方式等。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一般掌握在10%-30%之间。候选项目经代表审议后,在全体会议上由代表进行表决,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监督评估阶段(1月—12月)

  1.监督实施。镇政府在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后,对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书面报镇人大主席团。镇人民政府按照建设计划和任务分解,精心组织,抓好项目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定时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镇人大主席团应组建代表监督小组,发挥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推进作用,适时听取镇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效果评估。镇人大主席团应组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视察。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预评估。镇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镇党委,并纳入年度相关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东山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谢绍峰任组长,由镇长白振昌、镇人大主席段旭东为副组长,党政负责干部、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及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由镇党委统筹协调,镇人大主席团主导,严格程序,强化监督,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阶段和环节。

  (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人大办公室发布通告,向全镇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公告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村(社区)、各代表小组要切实扩大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和实施的民意基础,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使他们掌握票决制基本做法和现实意义,并认真听取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人人关心、人人讨论、人人参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周密安排。各代表小组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按照代表票决制程序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票决制工作做出成效。镇人大主席团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动员组织工作,广泛听取镇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评议等活动,监督并支持镇政府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镇政府要增强监督意识,按照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要求,积极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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