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7-1203960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18
- 公开日期:2017-07-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确保全国特色镇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全镇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国特色小镇建设,按照“统一领导、联合执法、镇村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存量违法建设采取逐步整改,限期拆除的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对新增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拆除,确保新建违法建筑“零指标”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村(居)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拆除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镇政府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4530004),公布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拆除后的长效管理由村建、国土、城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拆除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禁拆治违重点管控范围
1.集镇规划区:
三郎堰、塔市驿、洪山头、江洲墟场等
2.项目实施区:
小墨山核电站、神华国华火力发电站、洪山头电子工业园、蒙华铁路支线、长江岸线经济带等
3.重点风景区:
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东山水库、白果树景区、关山水库等
4.主干公路沿线:
S202、东洪公路、许东公路等
5.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地。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采取广播大会、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排查摸底:对重点管控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置、结构、面积、用途等排查摸底。村建、国土负责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和调查摸底工作,各村场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集中整治:由禁拆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
(四)强化巡查:
1.各村(居)和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巡查机制,每个村(居)配备专门的巡查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要求,防范于未然,把新增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2.巡查人员发现拟建或在建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上报,同时村(居)委会第一时间要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镇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3.坚持常态化巡查和信息上报机制,每周一上午由各村(居)委会主任上报情况到镇禁拆治违办。未发现违法建设的,也要实行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专门的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付祖云同志任组长,廖真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村建站、国土所、城管中队、林业站、水管站、派出所、司法所、供电所、文广站、信访办、安监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村建站,吴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作职责
1.明确支部书记为禁拆治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今后所有村建、国土等相关手续统一由村(居)委会主任审核、申报和办理。凡辖区范围内发生有违法建设的行为,根据东政发【2017】1号文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经济处罚,并对村(居)委会主任启动问责程序,根据违建行为的性质严重性和影响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同时取消本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对东山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必须要有培训合格的工瓦匠持证施工,否则,一律视为违法建设,村(居)委会主任对无证施工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和制止,以确保建筑安全。
3.各村(居)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镇禁拆治违办做好禁拆治违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要切实担起监管职责,不得推诿和包庇,对因工作不力所产生的违法建设,其强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本单位全部承担。
4.镇村建站、国土所、林业站、水管站、城管中队、养路工班等职能部门单位,一方面要按行业分块分片的原则对集镇规划区、项目实施区、重点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对镇域范围内产生的违法建设,各部门要针对行业要求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依法处理。
5.对镇域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违法建设,并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职能部门来依法处理和打击。
2017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